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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亮新学期|开学第一课,从法治讲起!
作者:唐柳丽 发布时间:2025-02-19 09:34:44
![]() 学生代表在“预防校园欺凌,守护成长净土”的横幅上郑重签名。 ![]() 法治宣讲现场。 春意暖,万物生,又到了一年开学季。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让反诈防欺凌、远离毒品等安全教育深植人心,2月17日,广西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专班成员、象法有约团队成员、法治副校长刘冬、李再柳、冯潇走进结对学校平山小学、逸夫小学、十七中学,开展“开学第一课”送法进校园活动,为元气满满的新学期开好头、起好步。 在十七中学,冯潇法官重点聚焦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归类总结了几种未成年人犯罪的属性和类型,深入浅出地剖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危害以及对社会的恶劣影响。通过解读相关案例,帮助同学们梳理日常生活中可能出现的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和容易受到的不法侵害,引导同学们思考打闹和欺凌的界限,应对校园欺凌的正确方式,认清不同行为带来的法律后果,做到心有所畏、矩有所守、行有所止,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整场讲座让大家收获满满,法治的种子在同学们心中悄然生长。 讲座结束后,学生代表纷纷在“预防校园欺凌,守护成长净土”的横幅上郑重签名,表明了远离校园暴力,反对校园欺凌,争做文明学生的坚定决心。 “同学们觉得法律离我们远吗?”在平山小学,刘冬法官从问题引入,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校园欺凌、网络安全、毒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真实案例,让学生切实了解在家庭、社会、学校中所享有的权利的同时教育引导同学们知法、懂法、守法,让学生们认识到法律就在身边,未成年不是违法犯罪的“免罪金牌”,法律红线决不能触碰。 “同学们,手机里陌生短信的链接能不能点?”在逸夫小学,李再柳法官围绕当前社会热点,结合青少年成长阶段中突出、高发问题,从心理健康、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消防安全、远离毒品、上学交通安全等方面,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他通过对“小案例”的剖析,让学生领悟筑牢法律红线的“大道理”,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法治观念,远离违法犯罪,争做新时代阳光好少年。 “开学第一课”通过法治教育在学生心中埋下了爱国爱校、遵纪守法的“种子”,为进一步增强学生法治观念,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构建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奠定良好的基础。 下一步,象山区法院将依托法治副校长载体,多渠道、多维度、多形式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推行点单式“象法有约”,让青少年们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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