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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未发出的民事判决书
作者:唐亚东 徐巧煌   发布时间:2024-07-23 16:12:58


  原告林某与被告周某、被告张某合伙合同纠纷一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

  本院认为……

  写着写着,我的思绪总是被打乱,此案已成为我近日的心病。

  案件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按法律规定,可以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但是,当事人双方并不能真正地从内心化解矛盾,甚至他们相互之间的纠纷仍然不会结束。

  该案还要从2019年说起。

  2019 年,小林、小周、小张三人通过小林父亲介绍,合伙承接了山东省聊城市某项目劳务施工,三人口头约定,由小林负责接收工程回款,小周、小张负责其他事务。

  工程完工后,小林、小周、小张与发包方进行了结算,并共同签署了《结算清单》,随后小林如期收到发包方的工程结算尾款41万余元。然而针对该笔款项,三人却有不同的意见。小林认为三人合伙事务并未进行内部清算,该笔款项不属于实际盈余,小周与小张则认为该笔款项就是实际盈余。

  从2020年起,双方当事人不断就合伙纠纷提起新的诉讼,并对之前的判决分别提起申述、上诉、强制执行、执行异议。

  剪不断,理还乱。

  作为昔日的商业伙伴、朋友,如今法庭上争锋相对,法庭外反目成仇。负责本案的我也感受到,双方长久以来的纠纷让人身心疲惫。我希望能真正解开双方的心结,结束他们长达四年的“斗争”。

  “我们内部没有结算,还有我垫付的支出,怎么可能这个钱就拿来平分!”

  “我有转账记录,已经结算清楚了,凭啥不分钱!”

  双方各执一词,我坚持不懈地与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沟通,认真听他们的倾诉,耐心地向他们释法明理。庭前的沟通、庭中的调解,无数个日夜打通了一个又一个电话,为双方提出解决方案,但双方始终不肯让步,调解的路仿佛陷入了死胡同。

  眼看轮番调解都不成,我准备提笔写下本案的判决书。

  “难道这起案子就以这种方式处理吗?”在判决作出的最后一刻,我的内心还是告诉我。“再试一次!”

  调整状态,拿起手机,翻了翻最近通话记录,拨通了这些日子以来一个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电话号码。

  “你们本来是朋友,因为这个事情反目成仇,现目前证据也不足,如此纠缠下去,没完没了,对你们都不好……”

  一通又一通电话,一次又一次沟通,小林、小周、小张三人四年的怨恨终于一点一点被驱散。最终双方当事人全面和解,并达成协议:由小林分别付给小张、小周各5万元,并承诺三人之间的其他诉讼都撤诉。

  “谢谢你,唐法官,我心中的大石头真的总算落下了!”很快地,我也接到了消息,各

  方已经全面履行承诺,握手言和。

  每一个司法案件都承载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再小的案件也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我深深体会到“如我在诉”不同于法条的冰冷,它有温暖而丰富的内涵。

  看着那封未发出的判决书,我默默地把它删除了,正如小林、小周、小张三人之间的矛盾就此翻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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