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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过重罚”法理难容
作者:夏廷堂   发布时间:2024-07-09 14:30:42


  近闻,一老农卖菜获利14元却被罚10万,一餐饮店因在凉皮里加了黄瓜丝被罚5000元……这些明显与人们常识和情感相背离,在一些地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小过重罚”现象屡屡挑动着公众神经,引发民众哗然,对此不可小视。

  法理,应是公正与合理的象征,而不是沉重的枷锁。小商贩用勤劳的双手,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与色彩,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理解和支持,为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对于其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小过,我们应以宽容的心态去看待,应加强对他们的引导与教育,给予他们改正的机会,而不能对小过予以重罚 ,“小过重罚”法理无据,法理不容。这不仅让他们的生活陷入用困境,也违背了公平正义原则,其危害很大。

  小商贩们大多为生计所迫,他们在城市的缝隙中谋求生存。他们的过错,往往是无心之失,或是对规则的误解。“小过重罚”,不仅会让他们的生活陷入困境,也会让社会失去一份温暖与包容。一个健康的社会,对于一些小过错,不该是冷酷无情的,而应该持有宽容和理解的态度,而不是过度惩罚。

  小商贩们大多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为生计所迫,起早贪黑,辛勤劳作,他们在城市的缝隙中谋求生存。他们的过错,往往是因为对法律法规的不了解,或者是因为生活的压力而迫不得已。如果对他们的小过进行重罚,无异于在他们艰难的生活上雪上加霜。

  法理的目的,不仅仅是惩罚过错,更是教育和引导人们遵守法律。对小商贩“小过重罚”,不仅不能达到教育的目的,反而可能让他们产生恐惧和抵触心理。我们应该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让小商贩们了解自己的过错,明白法律的底线,从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在法治社会中,我们应该秉持公平正义的原则,既要让每一个人都遵守法律,又要让每一个人都感受到法律的温暖与公平。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和谐,我们的城市才能更加美好。

  “小过重罚”,于法无据。2021年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还进一步强化了行政处罚基本原则,增加了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无主观过错不罚等规定。照此情形,农卖菜获利14元却被罚10万,与法不符。按说,这位老农并非职业菜贩,系首次违法,且其本人并不知晓所销售芹菜不合格,能如实说明不合格芹菜的来源,应当依法予以减轻或不予处罚,认定处罚畸重,为此被法院裁定不予准许。“小过重罚”,扰乱了营商环境,加重了实体经济负担,严重损害了百姓对于法律公平正义的期待,应对其坚决说“不”。 过罚不当被法院“打脸”,是司法监督的应有之义,也是给一些执法部门持续敲响的警钟。

  “小过重罚”,违背了法律的公平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法治社会的核心要义。小商们往往是社会的基层从业者,他们的经济实力相对较弱,对法律的认知也可能有限。如果对他们进行过度重罚,无异于对他们的生活和生计造成巨大的冲击,这显然是不公平的。法律的目的是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秩序,而不是让小商成为法律的受害者。

  “小过重罚”,不符合法律的比例原则。比例原则要求处罚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小商的违法行为相对较轻,对社会的危害也较小,如果对他们施以重罚,就好比用大炮打蚊子,不仅浪费了执法资源,也可能导致过度执法,损害法律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小过重罚”,有悖于常理。小商们在市场经济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便利,也为经济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对小商进行过度的惩罚,可能会打击他们的积极性,抑制市场的活力。此外,重罚小商也容易引发社会的不满和抵触情绪,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小过重罚”,会扼杀人们的创造力和积极性。在一个鼓励创新和尝试的社会中,人们可能会因为害怕犯错而不敢尝试新事物,从而阻碍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尤其是对于年轻人和创业者来说,他们可能因为一次小的失误而受到重罚,导致丧失信心和勇气,放弃追求自己的梦想。例如,一个学生在课堂上因为一次小的错误回答而受到严厉的批评,可能会使他从此害怕发言,影响他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力的发挥。

  “小过重罚”,不利于和谐稳定。当人们觉得自己受到了不公正的惩罚时,他们可能会对规则和制度产生不满,产生抵触情绪和逆反心理,甚至故意违反规定来表达自己的抗议。这种情况下,原本旨在引导人们行为的规则反而成为了矛盾和冲突的源头。而且,过度的惩罚会让人感到压抑和恐惧,不利于人际关系的和谐与社会的稳定。

  “小过重罚”,会浪费社会资源。对于一些小过错进行过度惩罚,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财力,而这些资源本可以更好地用于解决更重要的问题和推动社会的发展。比如,在司法领域,对于一些轻微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惩,可能会导致司法系统的过载和效率低下。

  当然,这并不是说我们应该对小过错视而不见,而是要在惩罚的方式和程度上做到合理和适度。对于小过错,可以通过教育、引导和规劝等方式来促使当事人认识到错误并改正,这样既能达到警示的目的,又能避免过度惩罚带来的负面影响。

  “小过重罚”,法理不容,危害之大。“小过重罚”,扰乱了营商环境,加重了实体经济负担,严重损害了百姓对于法律公平正义的期待,应对其坚决说“不” 。

  要让小摊小贩远离“高额罚款” 。对执法人员必须加强监督和培训,教育引导执法人员转变执法理念,提升执法素质,规范执法裁量行为。要从完善法律法规、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执法文化等方面入手,建立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行政处罚制度,实现行政处罚的公平正义和效率效果。对于相关部门执法因“小过重罚”的“小过”,主管部门则要依法给予重罚,而不是有舆论压力一改了之,没有压力得过且过。总之,要大力倡导一种宽容和理性的社会氛围,对于小过错给予适当的理解和纠正机会,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个人的成长和社会的进步。只有在宽容和理解的基础上,我们才能共同建立一个更加和谐、稳定和繁荣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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