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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破融合”良方助力困企重生
作者:陈凤英 黄蕾   发布时间:2024-07-05 14:11:31


  “本以为公司破产了,我们的债权更加没有指望了,没想到还能拿回那么多钱!从看不见希望到纸上债权兑现成了真金白银,真的太高兴了!感谢平桂区法院的法官们,为法院公正高效的工作点赞!”近日,广西某商贸公司的债权人纷纷向广西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表示感谢。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日,平桂区法院通过“执破融合”实现25个涉企执行案件息诉止争,案件从受理到程序终结仅用时38天,切实提升破产审判质效,帮助企业涅槃重生,从债务困境中破局……

  企业资不抵债“忧”了

  广西某商贸公司成立于2019年8月,旗下经营多家连锁超市。因疫情、公司决策失误等原因,拖欠大量供应商的货款无法支付,经营陷入困境。2023年8月1日,平桂区法院受理原告龙某与被告广西某商贸公司、杨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审理后依法判决广西某商贸公司向原告龙某支付货款33487.21元,杨某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广西某商贸公司、杨某均未履行义务,龙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平桂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广西某商贸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有20余个执行案件未执结,杨某名下的财产已设定高额抵押,处置后的剩余价值无法保障当事人的债权实现。经调查了解,广西某商贸公司已停止经营,明显无履行能力,后续也无经营可能,杨某也躲避执行无法联系,导致该案执行陷入僵局,原告胜诉权益难以兑现。平桂区法院执行法官及时提交执破融合团队,联合分析研判:“如果简单地将执行案件终本,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就不可能得到保障了。坚持执行,公司也不可能有翻盘的机会了。”经讨论,确定了该案“执破融合”的思路和方法。

  随后,法官向申请执行人充分释明法律规定,阐明“执破融合”的机制优势,最终打消了申请执行人龙某对于企业破产无法保障债权实现的顾虑,取得了龙某的支持和配合。

2024年5月7日,平桂区法院受理了广西某商贸公司的破产一案,并于同日指定了破产管理人。债权申报期间,共有25个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经管理人审核确认的债权高达77万余元。

  审理过程中,主办法官发现广西某商贸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比较清晰,债务多为供应商的货款,在广西某商贸公司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已停业的情况下,破产清算似乎是广西某商贸公司的唯一出路,但如果该案继续破产清算程序,在债务人无产可偿的情况下,债权人极易要求管理人对债务人股东进行追偿,产生破产衍生诉讼,这样可能会进一步激化矛盾,造成双方持久的“拉锯战”,不利于诉求利益的实现,也会导致广西某商贸公司错失“重启”的机会。 

  主办法官在思索该案的“最优解”时,案件出现了转机,管理人找到了第三人愿意为广西某商贸公司代偿债务,这无疑是个好消息。

  主办法官与债权人沟通后发现债权人的和解意愿强烈,且供应商供货本身有一定的利润,具备和解的可能性。

  “执破融合”挽救企业“活”了

  为了债权人合法权利获得充分保障,广西某商贸公司能“输血回暖”,主办法官从案件特点出发,悉心向债权人分析形势,引导债权人作出合理预期,并指导管理人搭建第三人与债权人协商的桥梁。

  通过法官的多角度耐心释法析理,债权人心理预期逐渐拉近,最终,25名债权人均表示愿意放弃部分债权,与广西某商贸公司、第三人达成和解协议,第三人依协议约定为广西某商贸公司代偿了61万余元,清偿率达79.51%,实现了债权人合法权益兑现与危困企业救助的双赢效果。

  债权人在收到款项后,纷纷对法院表示感谢,遂出现文章开头感谢的一幕。

  近年来,平桂区法院坚持“法治是做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不断拓展“执破融合”的深度和广度,构建“办案团队一体化、执破衔接一条链、系统共享一张网、资源整合一盘棋”的机制,切实打通“执转破”的堵点。对执行过程中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启动破产审查,帮助企业梳理债务,有效化解大量执行案件的同时,为企业选择适宜的破产方式提供思路。

  下一步,平桂区法院将继续探索“执破融合”新模式,发挥破产审判对困境企业的救治功能,精准把脉,对症下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卸下包袱、轻装上阵,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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