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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人!1562万!拖欠安置款全部清偿 破产企业春意盎然
作者:林一川   发布时间:2023-05-04 14:07:43


  “谢谢法院!我们的血汗钱终于有着落了,我们的心也终于安定了!”一家经营了20余年的乡镇企业,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最终被破产清算。今年“五一”劳动节前,江苏省徐州经开区法院为企业125名职工发放了1562.82万元拖欠工资,破产管理人确认的职工债权得到全额现金清偿。

  从受理破产案件、调查企业状况、处分企业资产、制定清算方案到发放职工债权的阶段性成功,徐州经开区法院立足“公正和效率”的根本要求,认真践行能动司法,坚持市场化、专业化、法治化导向,辩证施策、创新机制,既保障了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又在企业破产清算中最大限度维护民生权益。

  企业破产职工工资无法发放

  “我们辛苦那么多年的血汗钱可不能打水漂了!”数十名职工围在工作几十年的厂房门口默默无语。这是1年前原徐州汇鸿纺织原料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公司)发生的一幕。

  汇鸿公司系由原铜山县大庙轧花厂于2000年9月改制而来。然而凭着“资金靠自筹、技术靠退休、物质靠朋友、设备靠拣旧”起家的乡镇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体质孱弱的特点显露无余,不仅在外债台高筑、资不抵债,一百多名职工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福利待遇更是无力承担。

  “我们的工资之前就不停拖欠。”职工代表老张说:“突然有一天,公司说经营不下去了,让我们回家。当时大家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为保障自己的权益,老张和其他职工也曾通过多种途径反映问题,但都无法妥善解决。最终,他们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寄托在了法院身上,向法院提出对企业进行破产清算。

  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一般都面临许多困难和长期遗留问题,稍有不慎,将可能引发重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如何在合理合法处置资产的情况下保障民生权益,是每一个破产案件审理的重点难点。

  法院党组成员吴修新在受理该案时向案件承办合议庭强调:“企业破产清算,并不代表着职工利益得不到保障。在破产清算的司法理念构建和程序推进中,民生权益保障,尤其是弱势群体的生存权益始终是我们重点关注的问题。破产审判绝不能简单地就案办案,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关怀。”

  主动作为高效盘活生产资源

  最高人民法院张军院长强调:“老百姓到法院是为了解决问题的,绝不是来‘走程序’的。”合议庭在讨论案件破产处置方案时,即将“公平和效率”作为工作主题,以期最大化实现资产增值,充分满足职工期待,全面提升清算效能。

  停业前,汇鸿公司银行账户上已没有资产,只是残余共计126亩工业用地、2.8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的2处厂区可供处分。该案承办法官谢龙实地走访2处厂区后,针对不同特点提出了两步走的工作方案。北部厂区虽然面积较小,但其31亩土地上建有一条条标准化针织原料加工生产线可供使用,可以靶向招引针织企业进行注资,全面发挥生产线效能。而南部产区坐拥95亩工业用地,地上附着物产权清晰,能够一定程度上缓解辖区工业土地资源紧张的状况。

  故此,谢龙法官依托府院联动机制,通过招商资源联动共享平台向区招商办、资规局、重大办等相关部门通报拟处分资产状况,纵向上下拉伸,寻找上下游企业;横向左右拓展,放大资产处置有利因素。将政府招商引资和企业破产清算合二为一,完成了从“线性链式”向“协同并行”的转变,各部门相互配合,齐头并进,靶向招引意向企业,最大化提高了资产价值。

  经过55轮网上竞价,全部破产财产最终变价4907万元。其中,北部厂区由一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购得,将充分利用原有厂房和生产线继续生产针织原料产品,吸纳本地劳动力30余人;南部厂区及厂房由辖区城投公司顺利收储,充分满足其他重大项目的招商用地需求。

  分类处置优先化解群众心结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认同感是高质量司法的必然要求。

  “我们在受理破产案件时,快速高效盘活企业剩余资产固然重要,但最关键的是要与广大职工面对面沟通,快速回应他们的诉求。”谢龙法官向破产管理人沟通时反复强调。

  临事而惧,好谋而成。面对100余名职工的不同诉求,谢龙法官和破产管理人做好任务分解,细化沟通日志,做好工作台账。“每名职工都有说不完的话,但在处理破产的那段时间,谢庭长总是不厌其烦、耐心接待、加班加点,把所有来访职工的诉求逐一记录。”法官助理张想回想那段日子感叹道。

  “我们建立了破产企业职工微信群,定期向职工通报办案进度,并对职工债权认定情况分批次公示,保证职工有充分时间核对和提出意见。”破产管理人丁浩律师介绍:“对于2018年以前已经从破产企业离职的34人,依法认定劳动关系自其离职之日解除,按照规定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考虑到企业因过错未及时将前述人员的社保手续迁出,故对职工要求补缴企业应缴的社保欠费的诉求全额予以支持。”

  在法院和破产管理人的共同努力下,最终梳理出职工要求补发工资和福利待遇、补缴社保费,以及支付工龄买断款、退还入职押金、集资款、入股款、垫付社保款及遗属生活补助金等8个方面300多项诉求。对排查出的诉求逐项研究,逐一回应,制定汇鸿公司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对合法合理部分全部予以解决,得到了职工的一致拥护。

  延伸职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洋接待汇鸿公司来访职工时得知,公司还存在社保欠费和职工宿舍等两处棘手问题一直没能得到解决。

  “我们在案件办理中,一定要牢固树立‘能动司法’工作意识,坚持‘六多六少’工作方法,解决‘一案结、多案生’的问题,多走一步、多想一点,把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做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刘洋主任迅速与案件承办人对接以上反映情况,并要求尽最大努力满足企业职工诉求。

  区法院立刻行动,依托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多次协调社会事业局、税务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等部门共同推进,逐项解决存在的障碍。

  对于补缴长期拖欠的社保欠费,清算组与区社保和税务部门协同办案,调查、梳理企业所欠的各项税费,排查、确定可减免项目,并将企业所欠的破产前的社保824万元、税款欠费58万元全额补缴,解决了职工的养老困境。

  而职工宿舍则由汇鸿公司前身原铜山县大庙轧花厂在1999年集资建设,建成后一直因历史问题未进行企业土地分割,多名职工共享同一不动产证,严重影响宿舍房产的增值和流通。为了解决这个老大难问题,法院多次与市、区相关部门协调沟通,聘请专人进行宗地分割、土地测绘,这一困扰企业和职工长达二十年的问题终于得到解决。

  发放现场热泪盈眶连声道谢

  “救弱势护人权,合党心顺民意”“严格秉公执法,倾心为民解忧”“勤政为民司法公正,守护正义品德高尚”“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司法的脉脉温情和厚重的人文关怀,力透职工送来的四面火红色锦旗,跃然呈现。

  4月27日,经开区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暨汇鸿公司发款仪式。20余名企业原职工赶赴现场,见证了职工债权清偿的全过程。

  “汇鸿公司的职工债权具有人数多、金额大、拖欠时间长、历史问题多的特点,拖欠金额最高的一名职工达30余万元,其实经过那么多年,职工对于全额清偿已经不抱太多希望,今天的结果实属出乎意料。”谢龙法官在发放现场介绍。

  职工代表李金海从1993年5月进厂工作,从车间机修工到厂房保卫科,与企业共同经历了三十年风雨。他在代表职工代表发言时说道:“我们为解决的职工问题感到高兴,这是法院领导努力的结果,体现了他们在工作中将维护我们老百姓利益放在首位的工作态度和一心为民的工作精神。”

  这次得到清偿的职工中有不少困难职工和老职工,他们的维权之路折射出危困企业职工的生存处境,也牵动着办案人员的心。郭福建是家中唯一的劳动力,担负着赡养生病老人和抚养未成年子女的重担,曾经因为失业导致全家生活陷人困难,这次领到拖欠工资23万元;64岁的张爱军四年前办理退休手续时,因社保迟迟没缴清,只得自己借钱将社保缴清,才得以顺利办理退休手续;40岁出头的李某,父母残疾,妻子卧床,还有三个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歇业停产、工资停发让这个风雨飘摇的家更是雪上加霜;还有数名从外地赶来的职工,不为数额多少,只为跟大家分享内心的喜悦……发放现场,职工代表对法院案件受理、资产处置、方案制作、司法延伸等每个阶段,专业细致耐心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职工代表刘大姐在接受采访时说“法院除了帮我们要回了工资、解决了社保之外,还帮助我们把宿舍楼这一反映多年的问题一并解决了,人民法院为人民!人民法院人民爱!”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近年来,徐州经开区法院在审理破产案件中,最大化突出职工权益等民事利益保护,做到破产不“破”职工权益,不“破”社会秩序,不“破”公平正义。下一步,我院将不断探索创新,勇于担当作为,力诠释新时代法院工作者的初心和使命,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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