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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法院:执行给力,九旬老人圆了“回家梦”
作者:刘宗红 徐西江   发布时间:2024-06-18 15:48:16


  “占了高老太太房子的丁某回来了!走,咱们抓紧再去趟杨集堵他。”日前,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张波接到执行信息员打来的线索电话后,立即和同事驱车直奔正30公里之外的杨集镇。为了帮一位九旬老人要回“安居房”、早圆“回家梦”,他们不知跑了多少趟。

  今年90岁的高老太,一辈子生养了四个女儿,老伴儿丁某某去世后,他的侄子丁某将原来老两口居住的房屋占为己有,不仅将自己的东西堆放在院落里,还把房屋上锁,不让老人居住。暂住在女儿家的高老太一直盼着要回房子,希望自己有生之年能住回自己的家。为此,老人将丁某诉至法院。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约定丁某在规定时限内清除堆放在高老太院内的附属物,并将房屋及院落返还高老太。然而,丁某言而无信,并没有如约履行调解协议规定的义务,仍继续占着房屋。高老太的回家梦受阻,只得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事关老人的安居问题,执行人员不敢有丝毫怠慢。张波第一时间查封了丁某的账户,在实施进一步的执行时,丁某却玩起了“躲猫猫”,早已躲藏起来不知下落。执行干警通过多次走访调查了解到,当初高老太的老伴过世,是侄子丁某给送的终,而在本地曾经有“谁养老送终谁继承遗产”的风俗。这丁某就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为大伯送终,大伯的房子就应该由他继承,不情愿归还房屋。

  经过一段曲折的乡村小路,警车车开到了高老太的女儿家。高老太颤颤巍巍的迎上来,“张法官,你可得给我做主啊,那房子是俺老头子留给我的,不能给他占着啊!”高老太拉着张波的手,浑浊的眼睛里满是期待。

  在热心村民的引领下,执行人员终于将丁某堵在家里。“村里的习俗都是这样的,我给俺大伯送终,他的房子那就得归我!”丁某还是一口咬定房子他占得有理。

  “公民的合法财产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任何人不得侵占、哄抢和破坏。房子是高老太的,你这样霸占着是违法的。当初你给大伯送终,那是你的孝心,没有哪一条法律规定就该把房子给你。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我们可以扣你人,还能罚你款!”张波的话,掷地有声,句句敲打着丁某的心理防线。“你好好想想吧,明天再给我们答复!”牵扯到地方风俗,被执行人思想不通就采取强制措施可能达不到理想效果,执行人员用上了“缓兵之计”。

  第二天一早,张波通过执行协作系统打电话联系了几个“外援”后,又匆匆赶到执行现场,找到了丁某。不一会儿,事先约好的民政局工作人员、乡镇、社区的干部们都来了。周边群众也纷纷凑了上来。

  “你占着老人的房子,让老人无家可归,你于心何忍?”“你也有父母,如果哪一天你家老人的房子也被人占了,你会怎么想?”“本来你给大伯送终,那是邻里称颂的功德事,你怎么转脸还占了你大娘的房子?”……民政局工作人员、村干部齐上阵,一句句话雨点似的“砸”得丁某满脸通红。

  “做人可不能这样!”“连他大娘的房子都占,有点缺德了!”围观群众也你一句我一句地批评丁某。执行人员抓住时机,向丁某亮出了拘留决定书。慑于道德拷问和法律威严,丁某终于放弃“抵抗”,同意归还房屋。

  在丁某拿来钥匙打开大门的瞬间,高老太看着熟悉的家,再也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不禁老泪纵横,颤颤巍巍地在结案通知书上按下了手印。至此,这场纷争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高老太圆了回家梦,执行干警放下了一件心事。但是这不是真正的结束,往后的日子里,他们还会跟踪关注后续土地清场情况,还会去看看高老太哪里需要帮忙,还会在来来往往间,传递更多的司法温情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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