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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开发区法院“未成年人保护先议办公室”揭牌
作者:马文崇 陈琳   发布时间:2024-05-11 14:08:56


揭牌仪式现场。

  为进一步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完善学校治理体系,实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从“司法后端干预”到“司法前端介入”转变,5月9日,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在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先议办公室,并举行揭牌仪式。开发区法院分党组成员、副院长方广志,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王平出席会议,开发区法院相关负责同志以及学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揭牌仪式。

  在与会人员的见证下,烟台开发区法院分党组成员、副院长方广志和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王平共同为未成年人保护先议办公室揭牌。随后,与会人员围绕如何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先议办公室的作用以及自己在未成年保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大家纷纷表示,“未成年人保护先议办公室”的成立,为双方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提供了有效平台,有利于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

  揭牌仪式结束后,开发区法院刑庭法官王晓为全院学生代表带来“法润青年,向阳而生”专题法制教育宣讲。她以案说法,以一个个鲜活的典型事例为切入口,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法律条文,结合实际生活中青少年容易遇到的侵害事件以及法官审判实践中的未成年人案件以案释法,告诫同学们要从反面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学会远离和预防青少年犯罪行为。宣讲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这次宣讲收获颇丰,干货满满,自己今后要认真学法、尊法、守法,希望法官能经常到学校来,分享更多的法律知识。

  近年来,开发区法院始终重视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工作,通过设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协助申请法律援助、引入心理疏导以及发出司法建议、家庭教育指导令等方式,织密织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司法保护网”,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司法力量。下一步,开发区法院将以此次未成年人保护先议办公室揭牌为契机,联合各有关单位共同推动建立未成年人罪错分级干预机制,做实做细校园安全先议工作,推动司法保护与社会保护有机衔接,开辟探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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