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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之计在于春 花开并蒂好解纷
——睢县法院河堤法庭“指导民调”+“非诉引导”诉源治理效果好 作者:李方弟 发布时间:2024-05-08 14:16:20
人间四月,芳菲缤纷,春水东流,麦田出穗。整个春天,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河堤法庭辖区三个乡镇遍布法庭干警匆忙的脚步。今年以来,河堤法庭不断强化指导调解法定职能,宣传引导群众采取非诉解纷机制化解矛盾纷争,从春初到春末,“指导民调”+“非诉引导”两朵花齐头并放,硕果累累,取得了良好的诉源治理效果。 初春培训授经验 “今年开春,河堤法庭的法官就到我们乡政府来做指导调解培训,确实给我们的调解工作带来了新思路、新办法。”参加完培训,平岗镇调解员赵业军说。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为做实做细指导调解法定职能,早春二月开始,河堤法庭在辖区乡党委政府的有力支持下,多次开展调解指导集中培训,讲解“网格化+”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分析调解成功的典型案例,传授类型化纠纷调解技巧,指导制作规范化调解文书,宣传非诉解纷便民益处。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白楼乡调解员白伟峰说:“以往经常出现昨天调解好,今天当事人就反悔的情况,调解协议直接作废。自从调解文书统一规范了,法律效力更明确了,当事人反悔的情况也大大减少。” 仲春教学两相长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理论培训的同时,针对疑难纠纷、类型纠纷的“联动调解”、“示范调解”,作为指导调解的“实战培训”也常态化展开。 河堤法庭法官聂松说:“进村入户现场指导调解,是一个教学相长的过程,不仅让调解员直接参与、观察、学习、提高调解技巧,还能利用调解员人熟地熟优势,间接激发民调组织桥梁作用,引导群众采用非讼程序维权解纷,把纠纷化解在家门口。” 3月份,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刘某家门口调解成功,本来双方争议较大,在聂松现场指导下,河堤镇调解员李茂勤与当事人确定赔偿责任、范围、金额,最终刘某当天就拿到了4.5万元的赔偿金。刘某激动地说:“本来以为要打上大半年的官司,没想到没进法院,没花一分钱,就把赔偿金要回来了,诉前调解真便民!” 晚春自调当一面 “聂法官,白某两个儿子的遗产继承权纠纷今天解决了,两家言归于好,不再争吵。”平岗镇调解员李富海说。原来老人白某病逝后,两个儿子就父亲遗留的田地、房屋产生继承纠纷,准备互相起诉。李富海利用平时从河堤法庭指导调解时学到的方法,从法理和情理角度批评两兄弟,并根据两家的经济情况对老人遗产做了合理分配,两家均同意调解方案。4月份,河堤法庭与辖区乡政府建立了调解员奖励机制,进一步激发了民调组织活力。李富海说:“现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与法庭衔接后,各项考核制度逐渐完善,法庭做后盾,奖励做保障,我们入村调解也更有动力了!”目前调解员们业务技能已十分熟练,可独当一面,自行调解。同时,不用花钱、省时省力的非诉解纷机制渐渐深入人心,人们越来越倾向于找本地民调组织解决纠纷,法庭压力大大减轻。 一年之计在于春,花开并蒂好解纷。河堤法庭用“指导民调”+“非诉引导”为诉源治理开局铺路,今后还会将二者持续贯穿到集中培训、庭审观摩、巡回审判、普法宣传中去,巩固民调组织基层解纷堡垒作用,引导群众享受“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的实惠好处,让诉源治理工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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