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最近电影《热辣滚烫》热映,掀起了一股全民减肥热潮。然而有不法分子,利用肥胖人群迫切减肥的心理,打起了减肥药的主意。近日,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以段某某为首的七人均因销售添加西布曲明的减肥产品,法院一审判决七人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依法适用禁止令,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被告人段某某曾经是一名护士,明知从他人处购买的减肥产品中含有西布曲明,仍将减肥产品自行拆分、更换外包装,通过微信等渠道售卖减肥药。段某某售卖的减肥产品会让人没有食欲、口渴,从而达到减肥的效果,一些人吃过后出现失眠、恶心、心跳加速等症状。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段某某等人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均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段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判处被告人路某某等人缓刑,并处罚金,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对被告人依法适用禁止令,禁止被告人路某某、李某、陈某某、孙某、梁某、李某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经营活动。
法官温馨提醒:西布曲明曾被用于减肥药,后国家药监局发现使用西布曲明可能增加严重心脑血管风险,遂于2010年决定停止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后被列入《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品名单》,属于国家禁止添加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在购买减肥食品时要谨慎辨识,特别是对宣传能够快速减肥的产品要提高警惕,切勿因盲目追求减肥效果而忽视对产品安全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