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巷长’解纷机制是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有益尝试。法官和巷长联手让群众在村居生活圈化解纠纷,缩短了矛盾化解半径,有力契合了村民们的司法需求和司法期待,也提高了解纷效率,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探索了一条新路。”2月28日,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郯城县马头镇马东社区党总支委员民主党支部书记肖付权在郯城县人民法院调研后表示。
肖付权实地参观了郯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人民调解中心、马头人民法庭,听取了该院院长滕厚峰的工作介绍。结合去年以来先后到郯城法院和基层法庭调研、参加郯城法院“法官+巷长”工作推进会等的感受,肖付权表示,郯城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构建“法官+巷长”解纷机制,抓前端、治未病,实现“小事不出巷,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切实提升了诉源治理成效。
肖付权认为,在辖区各乡镇(街道)对自然村实行“划巷而治”的前提下,郯城法院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7处人民法庭与辖区内巷长全面对接,通过“法官+巷长”机制,充分发挥了巷长“人熟、地熟、情况熟”和社会威望高的优势,推行初发矛盾“巷长上门解”,复杂纷争“双方联动解”,重点纠纷“法官示范解”,形成“小事找巷长、难事找法官”的治理格局。“法官+巷长”疏通了基层治理脉络,延伸了基层治理触角,拓宽了基层治理路径,也为党委综合治理科学决策提供了有益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