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受云南省盐津县育苗幼儿园邀请,盐津县人民法院干警陈圳为全园教职工送上“开学法治第一课”,进一步增强教师法治素养,助推法治校园建设。
“新修改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什么亮点特色?如何凝聚保护未成年人合力?什么是校园欺凌、如何预防处理校园欺凌?强制报告制度内容、报告情形及瞒报后果是什么?入职查询制度是什么?……”陈圳法官从多个典型案例入手,对校园安全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就学校如何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及依法履行强制报告制度和入职查询制度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校园是未成年人生活的主要场所之一,教职员工更是接触未成年人的主要人群。我们不仅仅是学生学习上的指路灯,更是生活上的守护者。我们在工作中药更加关注未成年人情绪和身体的变化,防范各类安全问题,如果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情形时,必须及时行强制报告。”听课的老师感慨道。
此次授课的目的是“授人以鱼”,更是“授人以渔”。下一步,盐津法院将继续以法治副校长等工作机制为依托,不断扩展延伸司法职能,常态化开展教师、家长专属法治课,结合不同身份特点,开展“订单式”普法活动,当好法律的宣讲者、法治的传播者,让法治意识根植于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