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金城江区法院开展春节前后专项执行行动
作者:韦诗琪 发布时间:2024-02-26 13:29:19
拘留被执行人。 龙年新春伊始,当大家还沉浸在辞旧迎新的喜庆中时,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们已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奔跑在执行路上。近日,金城江区法院对一名长期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实施了春节后的首次拘留。 2020年5月22日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余某醉酒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往河池镇某村方向行驶时,遇到莫某驾驶的三轮汽车同向在前欲靠边停车,随后余某撞上莫某驾驶三轮汽车上的木材,造成余某不幸身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莫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余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法院经开庭审理后,判决莫某赔偿余某一家30.22万元。判决生效后,莫某仍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余某一家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余某一家考虑被执行人莫某长期务工,无固定工作,收入较低,自愿要求莫某偿还赔偿款8万元。后经执行法官调解,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余某一家同意莫某限于2021年7月29日之前给付赔偿款2万元,并从2022年起每年2月份、8月份分别至少给付7500元,直至偿清8万元。然而莫某在偿还了2.5万元后并未继续给付赔偿款,执行法官多次敦促莫某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莫某却将执行法官的话当做“耳旁风”,余某一家不得不再次申请强制执行。 2024年2月8日,执行法官利用被执行人节前返乡的契机,前往被执行人莫某的家中欲对其进行传唤。执行法官经询问乡亲近邻确认莫某在家后,便敲响了莫某的家门。莫某家房门打开后,执行法官便表明来意:“我们是金城江区法院的执行干警,请问莫某在家吗?”“我爸在家,我去叫他……”这时,莫某女儿注意到了父亲的发来的信息:“我跑了。” 莫某女儿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的父亲早已“逃之夭夭”。尽管莫某女儿苦口婆心劝说父亲回家,但莫某始终避而不见。 期间,执行法官察觉到莫某女儿紧张担心的情绪,便耐心地安抚其女儿,并从情理法多角度向其女儿做思想工作,说明其父亲规避执行的严重后果,希望她能配合法院劝说莫某主动联系法官,自觉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 在执行法官离开后的当天下午,莫某在其女儿的劝说下,意识到了自己规避执行的错误行为,并拨通执行法官的电话,答应年后主动到法院解决问题。 春节过后,莫某如约来到法院执行局。在执行局,执行法官对莫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引导其正确认识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严肃后果。“法律并不是儿戏,不是逃跑、躲避就能解决的,与其挖空心思东躲西藏、担惊受怕,不如多为家人着想,积极主动地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对于赔偿款已经让步很多了,你好好考虑考虑......”然而莫某始终声称自己没有钱偿还赔偿款。为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决定依法对莫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强制措施。 在拘留期间,执行法官继续与莫某沟通,同时听取他的困难和诉求,莫某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积极筹集资金偿还部分赔偿款。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努力和莫某的配合下,莫某通过向亲友借款等方式,筹集到了6000元的赔偿款,并表示今后将努力工作,按时履行还款义务,以弥补自己的过错。鉴于此,法院依法对莫某提前解除司法拘留。 据统计,金城江法院春节前后专项执行行动,共传唤214人,拘留3人,执行完毕33件,执行到位390.04万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