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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法院为59名农民工追薪85万元
作者:冷瑞 发布时间:2023-12-20 14:32:20
发放工资款现场。 “这都是我们的血汗钱,钱拖欠了那么久,我们没想到真能把钱要回来,真的很感谢盐津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们!辛苦了!”近日,云南省盐津县人民法院为59名农民工执行到位并成功发放85万元工资,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罗某等59名农民工系原告盐津某煤矿公司工人,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煤矿公司于2016年8月关闭,导致与罗某等人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罗某等人申请劳动仲裁,煤矿工作不服仲裁结果于2017年8月向盐津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法院判决由煤矿工作支付罗某等59名农民工经济补偿金共计85万元。 煤矿公司未按判决履行义务,59名农民工申请强制执行。但因煤矿公司产能奖补资金未到位,且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该案在2017年12月均以终结本次执行方式结案。 2023年11月,盐津法院执行局在得知某煤矿公司90余万元产能奖补资金拨付已到位,立即请盐津县能源局协助划扣案款。执行干警与59名农民工取得联系,并及时与农民工代表办理领款手续,85万元工资已全部支付完毕。 年关将至,盐津法院将以“冬季执行攻坚”等专项行动为契机,畅通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把工作做细,把措施方法用到位,全力维护农民工等群体的合法权益,传递司法温度,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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