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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法院: 公正听讼 力求无讼
作者:李文浩   发布时间:2023-10-11 14:49:59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孔子的意思是说,“我审理办理案件跟别人是一样的,所不同的是一定要使案件不再发生。”近年来,陕西省岚皋县人民法院在公正廉明办理好每一起案件的同时,全力以赴促“无讼”,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将“无讼”传统文化理念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以“无讼新村”创建为抓手,奋力打造和谐、美丽乡村新“枫”景。

  构建工作网络 汇集治理合力

  当事人:“我接受这个方案,我愿意现在就给付赔偿款。”

  在蔺河镇司法所调解室里,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当事人握手言和,被告当场履行了金钱给付义务。此次纠纷的成功调解得益于南宫山法庭、司法所、派出所、交警中队的通力协作,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从情理法多角度出发,对症下药,多管齐下,解开当事人心结,最终促成和解,矛盾实质化解。

  今年3月,该院与县政府联合发文《关于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8月到10月,岚皋法院通过与司法局、妇联、民政等部门建立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努力构建诉源治理工作网络,汇聚诉源治理工作合力。通过这样的方式,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为社会稳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

  开展巡回审判 促进社会和谐

  村民:“法庭搬到村上来,我们通过旁听庭审,确实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

  在民主镇五一村,岚皋县人民法院巡回开庭审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并在开庭结束后,现场开展普法宣传。

  “巡回审判”是“无讼新村”创建的一项“利器”,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社区村镇,不仅有利于更好地调查案件情况,追根“诉源”找到矛盾纠纷的焦点问题,实质化解矛盾,也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重要作用。群众在旁听庭审的过程中沉浸式感受法庭威严,潜移默化地输入法律知识,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带领群众共同梳理法条,讲解相关疑问,使得普法宣传效果加倍提升,有效预防了类似矛盾纠纷的再次发生。

  培训调解组织 增强治理效能

  岚皋法院立案庭庭长张欢:“你们知道如何提高调解的成功率吗?”

  在民主镇枣树村一场“干货满满”的培训活动顺利开展。为进一步提升基层调解组织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程度,丰富其知识储备,更好地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岚皋法院积极开展网格员、人民调解员培训活动。

  “解铃”还需身边人,基层调解组织掌握着矛盾纠纷的详细情况,最容易抓住矛盾的“关键症结”,是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重要力量。岚皋法院积极开展培训活动,指导、联合调解,将调解的专业化和基层调解组织贴近群众的优势结合起来,双向赋能,使得诉源治理、“无讼新村”创建成效加倍。

  强化司法建议 推动源头治理

  县住建局:“你们的建议,我局充分采纳并将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

针对物业服务合同案件增多的形势和物业服务管理相关问题,岚皋法院依法向县住建局发出司法建议,并收到回函。

  近年来,岚皋法院坚持“抓末端、治已病,抓前端、治未病”,针对审判执行领域中反映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相关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深入总结提炼,针对性发出司法建议,推动有关部门依法行政。该院以高质量的司法建议,从源头预防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靶向发力,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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