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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法院开展首个“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作者:廖郑静 发布时间:2023-08-22 15:52:57
普法宣传现场。 为响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首个全国生态日活动号召,倡导生态文明理念,推进绿色发展,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2023年8月15日,湖南省洪江人民法院组织干警深入街道及社区,开展首个“全国生态日”法治宣传活动,以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和意识,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发放普法宣传手册等方式向群众讲解日常环保及生态环境资源方面的法律知识,选取日常生活中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例,现场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让人民群众更加直接认识到环境污染的危害性和违法的严重后果,引导群众学法、守法、用法,呼吁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共同守护绿水青山。据悉,此次宣讲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现场答疑12余次。 下一步,洪江人民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做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和污染自然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用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建设美丽洪江贡献司法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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