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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法院开展首个“全国生态日”主题活动
作者:周保光 发布时间:2023-08-16 14:46:10
普法宣传现场。 今年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司法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河南省新县人民法院开展一系列“全国生态日”主题活动,助力司法与生态保护深度融合,共筑绿色美丽家园。 司法助力生态保护 为充分发挥“林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作用,日前,新县人民法院与新县林业和茶产业局共同举行“林长+法院院长”生态修复基地、生态司法宣传教育基地挂牌仪式。 依托“林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两部门分别在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立生态修复基地,在香山湖国家湿地公园设立生态司法宣传教育基地,这是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标志着该县林业生态司法保护进入新阶段。 参观提升综合能力 为进一步了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和生物资源状况,8月11日上午,县法院干警前往香山湖国家湿地公园参观并学习。在湿地课堂,大家认真学习湿地公园的生态功能和典型特征,了解湿地公园内的动植物资源概况,为下一步生态资源的保护明晰方向,不断提升积极推动林长制与生态司法深度融合的能力与素质。 普法提升生态意识 8月14日上午,县法院干警在县城人流集聚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为来往群众介绍首个“全国生态日”,并以案释法,引导群众深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思想意识。 新县法院将以本次“全国生态日”系列主题活动为契机,坚持立足审判职能,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和普法宣讲力度,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基础,为县域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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