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岳池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以“走阴”“拿钱消灾”等封建迷信方式骗取老年人钱财的案件,并依法作出判决。
被告人毛某某、刘某彬、刘某珍、刘某华商量一起去岳池县某镇以“走阴”“拿钱消灾”等封建迷信方式骗钱。某日早上8点许,四人在某镇场镇会合,商量各自去寻找能被骗的目标,待找到目标后就去通知其他人联合起来进行诈骗。上午9时许,刘某华在菜市场遇到70岁的被害人付某某,经交谈后认定可以对其进行诈骗,刘某华随即通知毛某某等人。毛某某、刘某珍、刘某华三人上前围着被害人付某某,由毛某某装成“算八字”“走阴”的,说付某某“家里面要死人,需要拿钱消灾”,刘某珍、刘某华在旁边帮腔,共同实施诈骗,刘某彬在旁边望风。四被告人采取此封建迷信方式骗取付某某人民币5100元,并将所得钱款予以平分。案发后,该款已被岳池县公安局追回并退还给付某某。
经岳池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认为,被告人毛某某、刘某彬、刘某珍、刘某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侵犯了公民财产所有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当依法惩处。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岳池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毛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刘某彬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刘某珍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刘某华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官提醒:近年来,犯罪分子利用封建迷信实施诈骗的行为时有发生,犯罪分子盯准被害人特别是老年人祈求平安的心理,通过编造“专业”话术,使被害人深信其有“算八字”“消灾”等本事,进而骗取钱财。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崇尚科学,明辨是非,切勿轻信“大师”能“走阴”“消灾”等迷信说法,发现上当,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