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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法院开展“养老反诈”案件涉案款项退赔活动
作者:徐西江 吴青宸   发布时间:2023-04-10 14:28:21


两位老人领回被骗钱款。

  4月6日,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展“养老反诈”案件涉案款项退赔活动,年逾七旬的季大娘和冯大娘现场分别领回被骗钱款7320元和17700元。这是自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郯城法院又一次退赔涉及养老诈骗案款。

  据了解,在郯城法院审理的一起养老诈骗案件中,石某、李某、赵某、魏某4人冒充医生、病人和指路人,以替人消灾为名骗人钱财。他们让被骗老人把现金放到其中一人手中,向后走一百步别回头,称到达地点后念咒可以“消灾”。当老人向后走时,骗子趁机携款逃跑。用此伎俩,他们共骗取两位老人现金25020元和价值657元的银手镯(手镯已追回)。由于被骗者都是老年人,社会影响较大,郯城法院高度重视,依法审理并宣判了这起养老诈骗案,分别判处4人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八个月,缓刑一年不等,并处罚金合计7万元。

  被骗去养老钱的季大娘和冯大娘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郯城法院刑事审判庭,核对身份信息、钱款数额,签字,一步步走完程序,老人们终于拿回了“走失”的养老钱。

  “这是我编筐挣的血汗钱,本来是准备自己将来养老用的,给孩子减轻点负担,没想到几句好话就给骗走了,幸亏你们帮我追了回来!”季大娘紧紧地握着法官的手说道。冯大娘也抹着眼泪说:“感谢你们把养老钱给追回来,不然日子真的没法过了。今后俺再也不会上当受骗了!”

  郯城法院在依法惩处涉养老诈骗犯罪分子的同时,高度重视追赃挽损工作,在审理涉养老诈骗案件过程中,建立健全审判、执行联动机制,最大限度减少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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