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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开保时捷却欠款不还 强制执行没商量
作者:王新 发布时间:2023-04-07 15:09:42
被执行人名下有保时捷汽车,却欠款不还,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严肃教育和法律震慑下,被执行人将案款汇入法院账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丈夫张某私自送“第三者”王某18余万元,妻子李女士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第三者”全额返还,但“第三者”却没当回事,甚至还放出狠话,“你随便告,我就是不还”。无奈之下,妻子李女士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员宋涛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王某对此置若罔闻,既不报告财产,也不履行义务。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执行员宋涛冻结了被执行人王某名下2个微信账号、4个银行账号,但几个账户都仅有少量余额,不足以全额履行。 经过进一步了解,执行员发现王某名下有一辆保时捷汽车,充分印证王某具备一定的履行能力。为此,执行员宋涛又通过电话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王某,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但王某表示,这些钱是张某转给自己用于支付日常生活支出的,张某的妻子李女士无权要回这些款项,张某在郑期间都是与自己一起生活,自己也不知道张某未离婚,自己也是受害人。 “这些抗辩理由,你在诉讼过程中已经讲过,法院已经驳回了你的抗辩,现在判决书已经生效,你必须依法履行返还义务,否则根据你现在的情况,我们将对你采取司法拘留、罚款等更加严厉的措施。”执行员宋涛对被执行人王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在法律的震慑下,一周后,被执行人王某将案款汇入法院账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民法典》开宗明义地告诉我们,《民法典》是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制定的。这也告诉我们,违法的事不能干,违背公序良俗的事不能干,否则就会得不偿失,希望大家都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执行员宋涛提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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