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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江区法院“春日利剑”专项执行行动首战告捷
作者:韦彦羽 韦诗琪 发布时间:2023-03-29 15:07:17
执行现场。 执行现场。 为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用实际行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近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开展“春日利剑”——涉金融、涉民生、涉企业案件专项执行活动。 2023年3月15日清晨6点,春暖乍寒,天色未明,金城江区法院执行局45名干警精神抖擞,整装待发。随着一声“出发”令下,执行干警兵分6路,按照预定方案迅速向各自目标奔去,对23名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依法传唤。 在执行指挥中心,执行法官对到场的被执行人进行了集中约谈和法治教育,结合法律法规详尽告知了在场被执行人拒不如实申报财产、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的法律后果。 随后,各组执行法官结合具体案件逐案对被执行人进行个别约谈和训诫,询问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督促其限期履行义务。
衣冠楚楚“口袋空” 被告蓝某、刘某、广西某大酒店运营有限公司河池分店、广西某大酒店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大酒店”)因与原告郭某之间存在民间借贷纠纷被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蓝某支付给原告郭某借款本金108万及利息,其余三被告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被告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郭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经查询了解到某大酒店共涉及214件执行案,涉案标的高达2397.6万余元,蓝某及刘某名下的部分商铺及房产均设有抵押权或有租赁,只能对部分商铺进行拍卖。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蓝某,但其均以生意亏损、周转困难、债台高筑为由拒绝履行生效判决义务。 执行活动当天,法院依法传唤蓝某来到执行局。面对执行法官的问询,蓝某坚称目前没有履行能力。 经过研判,法院决定对蓝某依法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
欠钱不还“玩失踪” 2018年,田某向陈某立下借条借款95万元,而后田某先后还款85万元,余下的10万元却迟迟不还。 2020年,陈某在多次催讨借款无果后,一纸诉状将田某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判决田某支付给陈某本金及利息共24.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田某却一直没有主动履行义务。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田某和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电话不接,人也不知去向,经查控其名下也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持。 近日,申请执行人陈某告知执行法官被执行人田某的行踪,执行法官立即组织法警果断出击。 在现场,执行法官耐心向田某释明拒不履行成效判决可能承担的各项法律后果,田某却不为所动,执行法官遂依法将其拘传至法院。 在执行局,田某满口“正在筹款”“再商量看看”,从上午11点拖延至下午5点,实则“按兵不动”、搪塞执行法官。 鉴于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顽固态度,法院依法对田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直至到拘留所办理交接手续的那一刻,一直“稳如泰山”的田某这会却“乱了方寸”:“我还,我现在就还……”并马上联系家人帮忙还款。 至此,田某才将拖欠了近5年的本金及利息共27.2万元一分不少地还给了陈某。
工伤赔偿难兑现 2017年,韦某在环江某工地作业时受伤。后韦某与工地管理人余某签订《劳动工伤赔偿协议》,约定余某在6个月之内向韦某一次性支付2.5万元。 韦某多次向余某讨要赔偿款,被余某以各种理由拒绝,韦某遂于2020年将余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余某给付韦某2.5万元,但余某并未按时给付赔偿款。 2022年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达成和解,余某当场给付了5000元,并承诺每月给付1000元直至赔偿款付清为止。直至2023年3月,余某仅收到了8000元。 恢复执行后,余某经法院传唤来到执行局,表示之前达成和解后每月均能主动还款,后因家人生病住院、经济紧张无奈拖欠赔偿款至今。 目前工程款和工资都还没有结算,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无法一次性还清补偿款。韦某也表示受伤后仍不时有疼痛感,无法正常工作,经济压力很大。 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困难,执行法官组织两人进行“面对面”交流沟通,向他们释法明理,引导他们换位思考、互相体谅难处,积极协商解决问题。 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双方最终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余某从劳务收入中每月支付1000元给韦某,直至付清全部欠款时止。 本次行动本次执行行动共传唤23人,拘留7人,执结15件,执行到位18.03万元,7人当庭履行共计5万元,19件案件达成和解,和解金额63.58万元。 下一步,金城江区法院将聚焦群众反映强烈、与百姓利益息息相关的执行案件,常态化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全面调动执行力量,用足用活各项执行强制措施,切实提高执行到位率,全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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