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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阳法院:故地重访督效 守护“美丽乡愁”
作者:林炜彬 刘家慈 发布时间:2023-02-22 16:14:12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眼前是一望无际的稻田,耳边是动听的鸟叫声,清新的空气伴随着稻香,没有烦恼,没有惆怅,悠闲自在……这诗意一般的田园生活,也许就是在外打拼人的“美丽乡愁”。 近日,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法官为守护好这份“美丽乡愁”,来到了建阳区麻沙镇新溪村。 一年前,生活在这里的刘某某,因不堪稻田野生动物侵扰,便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捕杀了小麂7只、野猪2只、鼬獾1只、白鹇1只。 2022年5月,建阳法院以巡回审判就地开庭的形式审理了此案件,最终以非法狩猎罪,被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签署“野生动物保护令”。 转眼近九个月过去,“刘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表现得如何?”“‘野生动物保护令’执行得如何?”建阳法院法官带着这些疑问,故地重访。 “去年那场在村部的公开庭审,让我们村里人都知道了什么是禁猎区、禁猎期,自从那以后大家都会相互提醒……” 在新溪村村部,大家聊着那场特殊的庭审给村里带来的变化。 “过去,村里人觉得抓个麻雀、打个小鸟、逮只野鸡啥的,都是再常见不过的事,不过现在大家都会注意了。” “是啊,今天我们进村就感受到了,现在村里好像是鸟儿的天堂,鸟儿也像人一样会择优而居的……” 刘某某坦言,因为自己的不懂法,做了一些违法的事,而现在的他积极参加各类保护野生动物的公益活动,还用自己的切身经历向村里人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让村里更多的人从过去的无知到现在的知法、懂法、守法,很是开心。 麻沙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也对刘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的表现给予肯定。 “这次来,看到村里、村民和你的变化,我们也很高兴。也让我们感受到,原来一场庭审,也可以是我们奔向美好的生活的起点。”回访法官表示,自己也是从乡村走出来的农民子弟,对乡村有着特殊的情感,希望在大家共同的努力下,为从这里走出的孩子留下最初、最美好模样。 正值春耕备耕时节,法官针对当前农业生产活动中较易产生纠纷的领域给予法律指导。 为守护身边的“好风景”,建阳法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绿色司法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持续深化惩治有力度、修复有精度、联防有广度“三位一体”的绿色司法保护模式,实现在好风景里保护好生态、在好生态中发展好经济、在好经济中守护好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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