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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后首个工作日 环江法院开庭审理毁坏公益林木案
作者:蒙巧娴   发布时间:2023-01-29 14:33:11


被告人出庭受审。
庭审现场。

  1月28日是春节假期后上班第一个工作日,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邓某滥伐林木罪一案,敲响了新一年忙碌开庭模式的第一槌。

  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9月份,被告人邓某(户籍及现住址均为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东兴镇某某村)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自家已办理林权证位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东兴镇本屯某地的杂木林进行砍伐,砍下的杂木遗留在现场,后被森林公安查处。

  经鉴定,被砍伐林地位于九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砍伐方式为择伐,伐区总面积0.28 公顷,森林类别属公益林,林种属水源涵养林,伐区林木蓄积量25.38立方米。

  另查明,到案后被告人邓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法院认为,被告人邓某违反国家森林管理制度,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砍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邓某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院以被告人邓某犯滥伐林木罪,单处罚金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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