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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水利局原副局长涉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受审
发布时间:2022-12-09 17:27:22


被告人远程受审。
庭审现场。

  2022年12月8日上午,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远程公开开庭审理河池市水利局原副局长韦建伦涉嫌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至2022年期间,被告人韦建伦利用担任广西河池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水工设计室副主任(负责人)、河池市水利局计财科科长、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市水利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副局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水利工程项目的承揽、实施、验收、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收受唐某、甘某等9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00万元。

  案发后,被告人韦建伦退赃100万元到河池市监察委员会廉政账户。

  广西河池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是河池市水利局二层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比例为30%,实施企业化管理。2004年至2008年,被告人韦建伦担任广西河池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水工室主任期间,其通过亲自或者指使他人虚列劳务合同、项目支出等方式向单位财务套取资金278.721万元,后以劳务费的名义发放给水工室职工,其本人分得27.481万元。经河池市财政局认定,广西河池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开展业务所得设计费等属于国有资产。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韦建伦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同时,其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国有资产私分给个人,数额巨大。上述两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分别以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韦建伦进行了最后陈述。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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