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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北法院沙塘法庭“法律医生”上门“问诊”村规民约
作者:陈益州 发布时间:2022-12-07 17:35:26
指导交流现场。 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社区、村委所使用的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逐渐不能适应新发展的需求。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推进诉源治理见成效,近日,广西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沙塘法庭对辖区内部分村委、社区的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的修改提出了具体意见。 11月10日,沙塘法庭庭长张高及员额法官陈益州前往沙塘镇上垌村村民委员会,与当地干部及部分村民代表就此前该村已经制订的村规民约开展座谈交流。法庭干警在尊重及支持现有村规民约内容的基础上,结合人民法庭审理的案件反映出的现实问题,就增加饲养犬类需栓狗绳避免伤人、规范互换承包地登记手续、禁止超标搭建宅基地、反对家暴等内容提出具体意见。上垌村村委书记、主任覃开虎及与会干部、村民代表对沙塘法庭干警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沙塘法庭所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十分赞同,表示会将意见与建议作为一项议题提交下一次村民大会讨论。 12月5日,沙塘法庭陈法官团队一行到柳北区长塘镇星光社区召开社区居民公约指导交流会。会上,陈法官为社区提出倡导危险品禁止乱扔、严禁高空抛物、抵制歪风,创新普法学法方式与途径等与法治相关的意见,充实完善原有的社区居民公约。星光社区书记、主任刘红彬及与会的社区工作人员认真倾听了修改意见,并与陈法官交流了在社区管理中经常发生的法律问题。 村规民约能实现最基本、最普遍的民主,让居民和村民按自己最熟悉的方式生活、工作和解决纠纷。它实际指导着人们生活的社会规范,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因其自生自长于民间,人们往往会关注其本身的实效性而忽视与国家法律的衔接,从而引发诸多现实问题和法律问题。此次柳北区人民法院沙塘法庭的员额法官以专业的法律知识为依托,化身“法律医生”上门“问诊”,既得到了村民自治组织和基层自治组织的欢迎,也将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付诸行动,落到了实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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