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发挥“云上法庭”的作用,跨域在线成功调解两起涉企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关联案件,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上诉方撤回上诉,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的同时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贵州某建设工程公司、湖南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10日、2020年3月15日签订两份融资租赁合同,约定湖南某融资租赁公司将案涉“三一”牌起重机出租给贵州某建设工程公司。贵州某建设工程公司因疫情原因企业发展困难未能如期支付到期租金,湖南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将案涉债权转让给湖南双峰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湖南双峰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遂诉至双峰县人民法院,要求支付欠付租金、利息、违约金及剩余未到期租金。贵州某建设工程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娄底中院。
娄底中院民四庭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当事人居住两地,距离较远,同时因疫情管控,无法同时出庭,为进一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中小民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方便纠纷的解决,多次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当事人真实意愿,并通过“云上法庭”进行连接,“面对面沟通”,充分了解合同履行过程及租金支付情况,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释法明理。湖南双峰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考虑到贵州某建设工程公司因疫情影响发展不易的现状,同意放宽还款期限,在承办法官及法官助理的耐心沟通下,最终双方达成分期还款的和解协议,贵州某建设工程公司承诺按期还款并撤回上诉。
本案是娄底中院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承办法官充分发挥云上法庭的优势,使得纠纷化解不受地域和疫情的影响,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双方当事人取得双赢,既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化解了矛盾纠纷,又提高了办案效率;既体现了司法为民的真正内涵,又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了源头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