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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村法院和解执行千万借款案 确保稳定和营商环境建设
作者:刘黎明 郑文军 发布时间:2022-10-10 14:05:31
“真没有想到,孟村法院为保障我的权益,不惧艰辛地和解,让我看到了法院为解决执行难的决心,太谢谢他们了!”申请执行人李某激动地说道。2022年9月28日,河北省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分管执行院领导和执行法官不惧艰辛和解执行了一起上级法院和党委政府关注的涉及稳定、营商环境建设的千万元借款案,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彰显了“切实解决执行难”的信心和决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件的经过是这样的。被执行人某石油专用管有限公司自2016年12月30日开始,多次在申请执行人李某处借款本息累计达11899184.6元,借款到期后人李某多次向某石油专用管有限公司追要借款,可某石油专用管有限公司始终没有偿还借款。万般无奈李某于2018年4月23日向孟村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执行人某石油专用管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息11899184.6元。孟村县法院经过审理,依法支持了李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被执行人某石油专用管有限公司偿还借款11899184.6元,并按约定支付利息,其他借款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清偿责任。 判决书生效后,某石油专用管有限公司并没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20年1月,李某向孟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立案执行后,案件被分配到执行法官丁祥贺手中。丁祥贺法官依照法定程序,向某石油专用管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按规定履行义务,可张某并没有按期履行义务。丁祥贺法官多次找到张某和其他相关人员做工作,均没有效果。丁祥贺法官果断该公司的厂房设备进行了查封,并交付评估。评估出结果后,丁祥贺法官张贴拍卖预告,并多次实地调查走访,向该公司相关人员释法明理,要求其自动搬离,但毫无进展。 因该案涉案标的额巨大(截止到2021年9月本息合计已经达到1500余万元),被列入重点案件予以执行。孟村法院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执行方案,并于2021年11月专门组织了强制腾空行动。事与愿违的是,因某石油专用管有限公司还涉及当初筹建公司时职工集资款和土地等问题,该公司职工听到公司设备、厂房等将被执行拍卖,纷纷来到公司向执行法官提出暂缓执行的请求。为了安全稳定,不出现执行意外情况发生,丁祥贺法官在向院领导汇报后,同意了该公司职工提出的暂缓执行的请求,该案暂缓执行。 因该案标的额巨大,且涉及安全稳定和营商环境建设问题,上级法院和党委政府都极为关心,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门为此发出了督办函,要求孟村县法院和谐执行,限期结案。党委政府也多次过问此案。而2022年3月原承办法官丁祥贺因工作原因,调离了孟村县法院。为了确保该案的执行工作不间断,案件被迅速流转到执行法官杨晓玉手中。 安全稳定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一秒也不能停,一刻也不能等。孟村县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王云上任伊始,就专门对此案进行了调度,并要求分管执行的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婷婷联调联动、全程跟进,确保胜诉权益不打折,助力安全稳定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此后分管执行的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婷婷和执行法官杨晓玉就投入到了艰辛的案件和解中,一次不行,就两次、三次……一个月不行,就两个月、三个月。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分管执行的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婷婷和执行法官杨晓玉艰辛的和解工作,这起“老大难”千万元借款案出现了可喜的转机。分管执行的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婷婷和执行法官杨晓玉抓住时机,继续加大和解力度,终于在2022年9月28日晚19时促成了申请执行人李某和被执行人某石油专用管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即李某和某石油专用管有限公司以910万元了结该案,某石油专用管有限公司将公司以910万元价格出售给买受人刘某,刘某分批将910万元转账至孟村县法院指定账户中。 目前买受人刘某已将首批100万元转账至孟村县法院指定账户中,剩余款项买受人刘某将按期转账至孟村县法院指定账户中。 至此,这起备受上级法院和党委政府高度关注的涉及稳定、营商环境建设的千万借款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该案的和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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