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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法院国庆节后执行“第一击”
作者:李和林   发布时间:2022-10-10 16:11:50


拘传被执行人。

    10月8日上午,贵州省丹寨县人民法院执行办案干警接到公安机关电话,称被执行人石某已依法被传唤至某公安派出所。接到电话后,该院立即组织司法警察前往拘传该被执行人。

  该案发生在2017年。被执行人石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申请执行人马某借款,马某通过银行转账给石某,当时未确定还款时间。后马某多次向石某催还欠款,石某都是口头承诺还款,但一直未实际偿还。无奈之下马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石某偿还借款本金及资金占用费。

  2022年3月,双方当事人在丹寨法院达成诉前调解协议,即石某自愿偿还马某借款本金及利息22695元,从4月起每月约定日期前定额偿还,直至本息清偿为止。但石某履行4千元后,就不再履行还款义务,马某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执行后,依法向石某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履行还款义务,但石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还跟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法院通过联动协作布控机制,将石某成功控制。

  将失信被执行人石某拘传到案后,执行干警经过耐心地释法明理,石某意识到了自己的失信行为给他人和社会带来的不利影响,主动履行了案件全部案款,案件顺利执结。

  执行联动是解决执行难的重要措施,其中法院与公安机关联合拘传失信被执行人是执行联动的重要手段。今年以来,丹寨法院发出协助拘传通知书172份,通过建立联动协作布控机制,成功控制并移送被执行人20人,其中有7名被执行人在丹寨法院作出拘留决定后主动履行完毕,12名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1名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移送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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