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工作通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扶绥法院“三个突出”激发诉源治理释放大能量
作者:黄高文   发布时间:2022-08-08 14:44:02


  广西扶绥县人民法院东门人民法庭坚持将非诉讼纠纷机制挺在前面,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不断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积极构建“1+N”解纷机制(“1”即法官或人民法庭,“N”即特邀调解员、“都老”、网格员、村法务、企业法律顾问或镇政府各站所、企业管委会等),并推出“三个突出”举措,有效激发诉源治理释放大能量。近三年来,东门法庭审结案件815件,采用“1+N”模式调解结案457件,调解成功率达56%。

  一、突出配强队伍,确保运行更高效

  东门法庭现有5名干警,即1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1名法警,均为“80后”、“90后”的年轻干警。法官和法官助理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均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且具备丰富的基层经验。法官在人民法庭工作8年,法官助理曾担任挂点村驻村工作队员,对做好基层工作有丰富的经验,为推动“无诉村屯”建设,多元解纷、源头解纷提供丰富的实战经验。

  二、突出推广平台,确保服务更便捷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广泛应用,可以实现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动动手指就能在线上化解矛盾纠纷,既实现在节约司法资源上“做减法”,又实现在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上“做加法”的效果。东门法庭因地制宜结合辖区木业产业园企业多,有林场、农场的特点,联合推广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应用,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的基础上,增加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园区、进企业“五进”工作。2022年4月28日,东门法庭联合山圩镇木业产业园区管委会,与山圩司法所主要领导,各企业代表进行座谈,深入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园区、企业应用,企业有相关需求均可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诉前调解,明确付款期限后向法院申请进行司法确认,调解协议即具有强制执行力。近三年来,东门法庭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诉前调解案件145件,调解成功145件,调解成功率达100%。

  三、突出指导作用,确保服务更优质

  由法官负责对辖区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法务等进行法律指导和经验传授,在他们化解纠纷需要提供专业咨询或帮助时,法官可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屏对屏”线上指导,或者在线下面对面提供专业的法律指导。2021年9月24日,东门法庭通过“法官+特邀调解员+N”模式,对辖区两个村屯之间发生的一起山林土地纠纷进行诉前调解,由东门法庭法官、特邀调解员、镇政府工作人员及派出所民警组成的调解团队,联动化解一起山林土地纠纷。在调解会现场,由法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释明,特邀调解员结合生活常理解答当事人的问题,镇政府工作人员对涉案土地权属进行说明,派出所民警对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口头警告,有效化解了各方当事人继续爆发冲突的风险,得到当事人的好评,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2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