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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法院积极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
作者:邹振   发布时间:2022-07-26 14:41:44


    7月21日,枣庄两级法院执行局开展“执行铁拳”专项行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见证执行。

  近年来,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联络,坚持“走出去”“请进来”“抓落实”相结合,自觉、主动接受代表、委员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上门问需“走出去”

  近期,枣庄中院开展了上半年集中走访人大代表活动。走访过程中,向人大代表介绍了法院整体情况,通报了全流程网上办案、诉源治理及一站式建设等重点工作,同时诚恳征求了代表对法院的意见建议。

  为了提升联络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枣庄中院专门建立了结对联络工作机制,中院每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结对联络4-5名驻枣全国、省人大代表,定期进行面对面实地走访或电话沟通交流,尤其是对来自企业的人大代表,详细听取他们对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上的评价和需求,以更好地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2022年上半年,全市法院走访、联络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19人次,收集意见建议100余条。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枣庄法院将分类整理,认真研究办理,以更好地推动问题解决。

  开门纳谏“请进来”

  “被邀请参加此次强制执行活动,这是对法院依法办案、依法执行的有力见证,此次活动区法院准备充分,所有程序合法合规,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证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下一步,希望广大干警再接再厉,将执行制度常态化,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市中区政协委员、民盟市中支部委员田家伟评价说。

  作为受邀政协委员,田家伟参加了市中区人民法院6月28日开展的“枣执利剑·夏日风暴” 专项执行活动,近距离感受了法院执行工作的力度。全市法院集中开展的本次执行专项活动,共邀请15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入执行一线,全程见证参与执行,提高了执行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促进了社会各界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理解与支持。

  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见证执行活动是人民法院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枣庄法院认真落实《枣庄市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工作办法》,推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常态化,制度化,定期邀请代表、委员到法院旁听案件庭审,庭审后请代表、委员填写《评议表》,对庭审情况进行评议反馈,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

  2020年以来,全市法院针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有较大影响等案件,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进行旁听、见证执行50余件200余人次。此外,还通过设立“法院开放日”,召开“开门纳谏座谈会”,特邀调解员、监督员等形式,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00余人次到法院实地参观、座谈交流,征集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改进法院工作。

  一门心思“抓落实”

    “在当前破产案件的办理中,‘府院联动’主要表现为政府与法院之间以个案中的工作专班或协调小组为载体形成的‘一案一议’甚至‘一事一议’,由于缺乏常态化制度化的府院联动机制,在具体破产案件办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和管理人往往陷于府院联动难以有效启动和发挥作用的尴尬境地。”市人大代表、山东法扬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岩在枣庄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所提建议中这样指出。

  接到代表建议后,枣庄中院高度重视,由负责破产案件审判的破产清算庭对建立府院联动常态化机制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和自查,同时针对有关意见建议开展了调研,并积极与王岩代表沟通,形成书面答复。在王岩代表建议的基础上,枣庄中院延伸审判职能,牵头有关单位制定了《关于落实“府院联动”机制效用助推市直非正常经营企业处置工作提质增效的意见》和《关于“府院联动”合力推进市直非正常经营企业破产清算工作的意见》,为全市推进市直非正常经营企业处置工作提供支持。

  枣庄法院切实把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作为改进工作的有力抓手,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制定专门分工方案,着力在解决问题和落实建议上下功夫,对于合理化建议和能够解决的问题尽快解决落实,对于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创造条件逐步落实,对一些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认真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2020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办理答复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15件,关注案件6件,代表、委员满意率达到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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