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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人大代表建言推动三孩生育政策落地
作者:朱宁宁 发布时间:2022-05-10 11:45:41
又一项优化生育政策的配套支持措施出台—— 国务院前不久发布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该项政策实施后,有3岁以下婴幼儿的家庭都将从中受益,体现了国家对人民群众生育养育的鼓励和照顾,有利于减轻人民群众抚养子女负担。 人口发展关乎家庭结构的稳定和社会的长远发展,生育率直接影响人口基数和结构、劳动力供给和诸多行业的发展。出生人口减少会带来劳动力萎缩、人口老龄化、经济增长减速等一系列重大而深远的问题。 当前,人口生育率与增长率下降已成为全球性现象。近年来,我国人口发展也呈现出人口数量增速放缓、人口老龄化加速、出生人口下滑的趋势。近十年来,我国已对生育政策进行多次完善和优化,尤其是2021年实施三孩生育政策。生育政策的调整为生育率提高创造了制度条件,但若想顺利实施落地还需要构建完善的支撑体系。 如何通过制定有效的配套支持政策,建立健全家庭社会友好的政策体系?如何补齐民生保障短板,切实帮助减轻育儿压力,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一系列的问题亟待解决。不久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确定了今年重点督办的22项建议。“推动三孩生育政策落地见效,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选题位列其中。 设立专项生育奖励资金 眼下,生娃没人带、养娃成本高、托育服务贵……许多现实的社会因素降低了年轻夫妻的生育意愿。 “调整生育政策可以发挥很大的作用,但政策的落地会受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很大影响。”全国人大代表、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张兆安认为,多方面因素导致目前生育率不高。首先,是婚育生育养育观念的改变。突出表现为不婚率提高、不孕不育率提高,一些年轻夫妇迫于生活压力,不愿意成为“孩奴”,而晚婚年龄的提高,生育年龄推迟也会对生育产生一定影响。此外,很多人开始接受机构养老或居家养老的方式,“养儿防老”观念已经淡化,导致生育意愿不高。其次,养育子女的成本逐年提高,加重家庭经济负担。高昂的家庭教育开支、生活成本负担以及孩子照料成本,让很多家庭“不敢生”。此外,过快上涨的房价对于居民生育行为具有明显的抑制作用。 鉴于此,张兆安建议,在国家和地方财政支出中设立专项的生育奖励资金,对生育第二胎或第三胎的家庭给予一次性财政奖励。同时,继续加大减税力度,建议根据每个家庭孩子数量计算个人所得税免税额度,并适当降低税率或提高免税额度。根据家庭人口增多需要更换更大面积住房的现实,建议降低或减免多子女家庭的购房契税,降低购房交易成本,并且在房贷利率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 探索多方共担成本机制 新的生育政策给职业女性权益保障带来新的挑战。由于女性在生育养育过程中承担着比男性更多的责任,导致女性生育意愿下降,职场女性尤为明显。 “生育带来的职业风险已经成为女性生育意愿路上的绊脚石。”全国人大代表、太平洋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周燕芳认为,现代女性面临着传统的育儿、家庭责任与新时代经济独立的双重压力,丈夫育儿参与度低、托育机构可及性不足等都给职场女性带来极大育儿压力,工作与家庭的平衡成为焦虑来源。当前各地出台的鼓励育儿假方案、延长产假期限等措施,客观上也提升了企业雇佣女性职员的成本,由此也导致女性在就职、收入水平、晋升等方面受到影响。此外,虽然防范职场性别歧视的政策规定等不断出台与强化,仍难以确保执行的有效性。鉴于此,她建议延长男性带薪育儿假并强制执行,分担女性育儿压力,缩小就业中因产假差异导致的性别歧视。 在全国人大代表、暨南大学教授卢馨看来,生育仍是职场女性必须面临的发展瓶颈之一。解决这一问题,不仅仅是延长产假就足够,要多维度考虑制定政策配套措施。卢馨认为,对于鼓励生育政策而言,最直接的做法就是实施带薪产假。她说,如果只是简单延长女性产假,收效甚微。而适当延长男性陪产育儿假并实施灵活休假,不失为行之有效的办法。她建议建立假期分割、共享的灵活休假制度,男性陪产育儿假可以不一次性休完,通过建立灵活的育儿假促进制度落实,也为鼓励生育政策的实现构建良好的社会环境。 “生育成本不应仅由企业、家庭来承担,应探索成本多方共担机制,凝聚合力营造生育友好型环境。”全国人大代表、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工会女工办副主任李先兰建议建立成本共担机制。在推出倡导性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形成明确清晰的生育假法律规范,降低模糊地带造成的执行成本。同时,合理划定企业责任,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措施减轻企业雇佣女职工的顾虑。此外,还应当优化生育保险体系,鼓励和支持企业购买相关商业保险,降低生育成本。 加快发展普惠托育服务 随着城市化发展,子女远距离就业,隔代支持力度减弱,3岁以下婴幼儿的照护成为“最大的烦恼”。学龄前儿童抚养成本高,也极大地影响了育龄家庭的生育意愿。 据了解,紧扣“托育难”这一百姓关切,“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并提出支持150个城市利用社会力量发展综合托育服务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设施,新增示范性普惠托位50万个以上。然而,目前大部分托育机构普遍面临选址难、办证难、专业从业人员缺乏、运营成本高等实际困难,难以吸引社会力量。 “国际经验表明,入托率越高,生育水平越高。普惠托幼教育有利于增加生育意愿。”全国人大代表、华南师范大学教授林勇建议,发展普惠托育教育,大力发展0至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将幼儿园教育全面纳入国家义务教育范围,缓解家庭教育抚养孩子的后顾之忧。 鉴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城乡差别比较大,公立幼儿园比例不高的实际情况,林勇认为,国家应该切实制定规划,将幼儿园教育全面纳入义务教育范围,城乡分阶段实施。同时,各级政府对实行普惠性的幼儿园发放财政补贴。 “建议鼓励有条件的单位针对本单位女职工0至3岁的婴幼儿建立托育场所,让女性能够放心地抱着孩子来上班。”卢馨说。 经实地调研,卢馨发现,许多大型企事业单位有条件腾出符合托育机构规范要求的空余场地,且职工大多有0至3岁婴幼儿托育的需求,但由于单位资金使用管控以及资产的归属问题,单位暂时无法推进在本单位内的托育场所建设。她认为,可以通过资金专款专用、放宽专属场地使用的限制等形式推进。同时,探索在写字楼集聚区、工业园区等建立园区的托育机构。 来源: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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