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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法官的助手,也是化解纠纷的能手
——记睢县法院书记员
作者:李方弟   发布时间:2022-07-15 15:01:30


上排:王慧隔、孟明新 下排:董 敏、张媛媛

  在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有这样一批能力强、作风硬的书记员,多年的工作经验和学习锻炼,不仅让他们成为法官的好助手,更在日常调处中成为化解纠纷的能手。

  河集法庭书记员王慧隔:善于转换思维化纠纷

  王慧隔是个美丽可爱的小女生,殊不知这位小女生在睢县法院是个化解纠纷的小能手。法官们经常评价书记员说,年轻人脑子活络,很多案件他们转换个思维,找到新的突破口,纠纷马上就化解了。王慧隔调解成功的一起不当得利纠纷,就以此方式顺利化解。

  张甲和张乙是同村村民,且同名同姓,因张甲常年在外打工,张乙打起了“歪心思”,利用二人同名的巧合,将张甲的6.5亩土地登记在自己名下,2021年至2022年期间,冒领张甲土地补贴款770元,后经张甲申请相关部门变更了土地登记证信息。张甲向张乙索要被其冒领的补贴款,张乙拒不退还。2022年6月,张甲将张乙诉至法院。

  在法官指导下,王慧隔联系到二人,在了解了事情经过后积极劝说张乙返还补贴款,张乙不听劝告。案件陷入调解僵局,考虑到此案涉及的钱款仅770元,如果走审判执行程序,即使最终张甲的权益得以实现,但耗时太久,不利于快速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王慧隔反复翻阅卷宗,她注意到张乙现已五十多岁,文化程度不高,跟张甲也素来没有仇怨,冒领张甲的补贴款,不过是爱占小便宜罢了,张乙不明事理,可以试着做一下他儿女的工作。于是王慧隔向张甲打听张乙儿子、女儿的联系方式,终于找到了张乙儿子的电话。

  王慧隔在电话中对张乙儿子详细描述了案件的情况,并说到:“您父亲的案件不大,此事传扬出去对你们家影响也不太好,希望您能配合法院工作,劝说一下您的父亲。”听完王慧隔的话,张乙儿子自觉惭愧,当天替其父亲如数返还了补贴款。

  王慧隔说:“很多纠纷的化解,都会有不同的突破口,当一条路走不通的时候,就换一个办法试试,说不定案件就能豁然开朗,大大减少当事人诉累。”

  尚屯法庭书记员董敏:一天调解三起纠纷的高效率能手

  在尚屯法庭,董敏的身影总是很忙碌,她面庞虽显稚嫩,但已是一名“老”书记员,业务十分精熟。自从2018年通过招考进入睢县法院,多年的学习和工作,已经让董敏从一个初出校园小女生,成长为法官的得力助手。化解纠纷的业务多面手,一天参与调解多起纠纷,成为董敏的工作常态。

  6月13日,天气炎热,董敏一如往常沉静,不焦不躁。这一天法官手头的案件较多,董敏有条不紊地处理几个案件的调解工作。

  早在2018年,徐某跟随袁某务工,工程结束后经结算袁某尚欠徐某5000元工钱。直到2020年,袁某只给了徐某2000元,剩余的3000元便不再支付。2022年6月,徐某将袁某诉至法院。董敏处理该类案件早已轻车熟路,6月13日她先打电话和袁某沟通,袁某辩解说,自己这几年承包工地亏损不少,且有几笔工程款尚未拨付,现在手头紧,希望能缓一缓。董敏将情况汇报给承办法官,并积极做徐某的工作。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徐某自愿放弃1000元,袁某于7月10日前支付完毕剩余的2000元。

  虽然案件已调解结案,在董敏看来,当事人的权益尚未实现就不算真正的结案,眼见已到履行期限,袁某仍未履行义务,董敏打电话催促袁某:“袁某,说好的7月10日之前支付工钱,徐某为此还让步1000元,你可不能再言而无信,否则下步徐某就要申请强制执行了。”袁某自知理亏,赶紧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付清了剩余工钱。

  6月13日当天,董敏还通过释法说理,成功促成两起民间借贷的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在后续中督促被告按期履行,一天调解了三起纠纷。

  董敏在大学所学的是财务会计专业,专业的原因使她具有一丝不苟、沉着认真的特质,这种特质使其在法院担任书记员处理事务、化解纠纷时,能够条理清晰、不出差错、快速高效地化解纠纷,体现了法院年轻人的智慧、力量和担当。

  民二庭书记员张媛媛:善用“法理+道理”化纠纷

  张媛媛在同事间是知名的知心姐姐,身边人遇到矛盾找她倾诉时,她都乐于做一个倾听者,为大家做心理疏导,帮助大家排忧解难,重拾阳光健康的心态。在参与法官调解纠纷时,张媛媛也常推心置腹,一边用“法理”向当事人解说法律知识,一边用“道理”循循善诱,用人情、用真心打开当事人心结,促进双方和解。

  2022年4月,黄某带着五岁的女儿在湖边的草坪上散步,突然一只没有栓绳的狗冲过来,咬住黄某女儿不放,黄某大惊失色,一边赶狗一边呼喊狗主人来帮忙制止,但远处的狗主人张某害怕担责,不敢过来。拉开狗后,黄某跟着狗找到了张某,张某同意陪黄某母女到防疫站打狂犬疫苗,张某垫付了269元。后续治疗中需要再交480元抗体检测费,但张某不再支付,甚至将黄某电话拉黑。黄某联系不到张某,于6月份将其诉至睢县法院。

  承办法官将案件交于张媛媛先行调解,张媛媛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认为黄某之所以生气,主要是气愤张某不负责任的态度,她耐心劝说张某:“张某,我看你年纪也不大,叫你一声妹妹吧。黄某要求的治疗费用,是明码标价的,并不是要讹诈你,我也理解你的忧虑,你是怕黄某以后会纠缠不清,这你可以放心,现在事情已经过去两个月了,黄某女儿身体和精神都已经恢复正常,不存在后续的纠纷,你大可以放心。”

  张某说:“姐,我也想把检测费付给黄某,也愿意跟她道歉,但起诉状上还要求我赔偿5000元精神损失费、误工费,我觉得太多了。”

  张媛媛说:“现在黄某主要是生气你没有一个负责任的态度,女儿受伤肯定着急。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根据法律和事实,判决是否支持黄某的诉讼请求。现在你有了认错的态度,黄某也是通情达理的人,双方都能相互理解。”

  张某认识到了自己逃避责任的错误,张媛媛向黄某传达了张某的歉意,经过调解,张某赔偿给黄某1500元,黄某自愿撤回了起诉。

  张媛媛在家里是好妻子、好儿媳、好母亲,她把经营好幸福家庭、处理好家长里短的经验应用到法院工作上,在处理“心理疙瘩”这类纠纷时,可谓得心应手,她说:“很多纠纷其实都是‘置气’的纠纷,只要努力找准并打开心结,就能快速化解纠纷,让当事人心平气和,回归正常生活。”

  河堤法庭书记员孟明新:找准矛盾焦点化纠纷

  孟明新到睢县法院工作已经三个年头了,常年跟随法官下乡办案,晒黑了他的脸庞,大家时常拿他的肤色开玩笑,他总是毫不在意嘿嘿一笑,将精力花在学习调解纠纷的技巧,不仅化解了很多简易案件,一些难度大的案件,也能够积极找到当事人双方矛盾的焦点,快速化解纠纷。

  2022年4月,睢县某液化气站起诉商丘某燃气公司违约,请求判决解除双方合同,并要求燃气公司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孟明新联系到该燃气公司时,该公司负责人辩称液化气站才是违约一方,并提出了反诉。

  孟明新整理查阅了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和证据,并跟随承办法官到液化气站实地走访,通过与双方沟通,总结出了该案的争议焦点:液化气站多次要求燃气公司进行售后服务,但燃气公司未及时维修车辆和电子秤,也没有对液化罐进行维护更换;燃气公司认为双方合同至2023年7月15日才到期,液化气站现在要求解除合同属违约。

  了解到双方的争议焦点后,孟明新先与燃气公司的代理律师进行了沟通:“液化罐是咱们老百姓日常生活经常使用的东西,原告让你方按照合同维修、更换,这不仅是为了生意的考虑,更是为了用户的安全考虑,避免造成事故。你方不能因为合同即将到期,就觉得没有再投入维护的必要了,这可是事关老百姓生活安全的大事啊!主要在于你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售服务,液化气站才要求解除合同,追索违约金。况且你们起诉、反诉要求赔偿的违约金高达10万元,这对你们双方来说都是不小的数目,不管合同到期后你们是否还会继续合作,诚实守信一定要坚守,不然在行业里声誉受损也会影响生意。”

  经过孟明新和法官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燃气公司7日内维修好液化气站的器具,合同期满后,燃气公司保证液化气站的液化罐液位器显示不低于0cm,并给付液化气站可使用的15kg气瓶23个,50kg气瓶18个。

  孟明新说:“有些案件看似复杂,难度大,但是只要找到矛盾冲突的焦点,动之以真情,明之以道理,晓陈厉害关系,就能快速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化解双方纠纷。”

  结语

  青春由磨砺而出彩,人生因奋斗而升华。王慧隔、董敏、张媛媛、孟明新,他们只是睢县法院书记员群体中平凡的一员:精于业务,是他们的专业素养;坚持学习,是他们的精神面貌;不懈奋斗,是他们的青春底色!

  在今后的工作中,他们将继续发挥“法官助手”、“业务能手”的角色功能,用青春的热情和奉献,不负时代,不负韶华,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书写新时代青年的奋斗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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