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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法院以和解方式执结一起生命权纠纷案
作者:夏嘉骏   发布时间:2022-07-04 14:16:51


    近日,在四川省平昌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成功和解执行一起生命权纠纷案。

    杜某平与平昌县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生命权纠纷一案,经平昌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申请人杜某平受伤后的各项损失由平昌县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担500000元,此款在领取调解书时支付。调解后,因被执行人履行20000元后再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申请人遂向平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第一次执行过程中,平昌法院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和传统调查均未发现其名下有足额的财产可供执行。同时,执行干警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未达成一致意见,执行干警遂依法对该劳务公司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此后每隔一段时间执行干警便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密切关注被执行人有无隐匿、转移财产情况,并多次向被执行人宣讲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最终,被执行人当场履行现金5万元,并就下余赔偿款的支付达成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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