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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信访到“双满意” 八年纠纷一朝解
作者:梁成文 王晶晶   发布时间:2022-07-01 15:35:41


当事人委托律师送来锦旗对法官表示感谢。

  近日,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耗时8年的借贷纠纷案,快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了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法治引领作用。为了感谢法官们的辛勤付出,当事人委托律师送来锦旗。

  “我这个案子已经打了八年,我的钱还没有要回来!”这是冷水江市人大代表杨某见到娄底中院副院长梁飞跃时说的第一句话。

  “我公司守法经营,不欠杨某的钱,法院凭什么对我公司采取执行措施,而且一封就是8年!”某置业公司亦理直气壮。

  事情缘于一起借贷纠纷案,杨某对罗某享有300余万元的债权。在杨某诉罗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审理过程中,因罗某与某置业公司合作开发了某房地产项目,法院裁定冻结罗某在该房地产项目中的股份,后又责令某置业公司在擅自支付而未能追回的155.82万元范围内向杨某承担赔偿责任。之后,某置业公司提出执行异议。后杨某又以某置业公司为被告提起债权人代位权诉讼,请求某置业公司偿还杨某借款本金300万元及利息。

  该案审理过程中,双方提供的证据均无法充分证明其主张,从杨某取得对罗某的债权生效文书到执行异议、复议、和解、反悔、申诉等复杂程序,再到债权人代位权诉讼一审、二审和夹杂其中的不断信访,历时八年,当事人双方仍不服判息诉。

  漫长的诉讼信访过程让双方当事人都疲惫不堪、损失惨重:某置业公司被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停产停业,企业和法人代表信誉也受到影响;而杨某作为农民企业家、人大代表,亦受此事影响,无心经营,四处求告,多次上访。双方的矛盾和情绪也在一次次的审理中不断累积激化。

  因案情复杂,且牵涉到关联的执行程序及类案判决,无论作出何种判决均无法让双方当事人服判息诉。为了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娄底中院梁飞跃副院长带队赶赴矛盾纠纷所在地,整合全市两级法院法官、邀请市人大、政协常委一起共同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剥丝抽茧详释事实与法律关系,苦口婆心分析利弊得失,以诚心瓦解当事人的防备和抵触情绪,以公心划定调解方案基调,以恒心不断拉近双方的距离。

  从正午到深夜,经过长达8个小时孜孜不倦的调解,双方当事人均被法官们的专业态度、敬业精神和为民情怀打动,握手言和,当场签订调解协议:由某置业公司代罗某偿还杨某138万元,双方此前的诉讼及执行纠纷均在本案中做一次性了结。在逐字核对调解协议内容、确认履行协议的全部细节并指导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上签字后,大家才在调解会议室端起盒饭,此时已是晚上十点半。

  调解书作出后,某置业公司第一时间支付了调解款,杨某也积极配合法院解除了对某置业公司的财产保全及其他执行措施,某置业公司如期恢复了正常经营。

  案结事了之后,杨某感慨:“八年啦,终于拿到钱了,感谢法院为我们排忧解难。”某置业公司也对法院的工作表示感谢:“困扰公司八年的纠纷终于了结了,公司又可以正常营业了!调解结案不会影响我们公司形象,从这个案件里我们切实感受到了娄底法院为优化营商环境所做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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