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龙泉法庭联合市总工会,成功在诉前化解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这是自5月份滕州法院与市总工会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完成认证以来调解成功的首例劳动争议类案件。
颜某是某运输公司的装卸工,工作中受伤骨折,构成十级伤残,双方因医疗赔偿费用协商未果,颜某遂向滕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解除双方劳动关系,某运输公司赔偿颜某各项经济损失10万余元。运输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滕州法院提起诉讼。双方矛盾尖锐,各不相让。
龙泉法庭收到该案后,第一时间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案件“总对总”推送至工会调解平台,滕州市职工服务中心迅速指派调解员组织调解,龙泉法庭法官积极协调交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等组织参与调解。经过法官、调解员及多方力量从多个角度的专业分析和政策讲解,颜某对疫情期间运输公司经济上存在的困难表示理解,并在赔偿金额上做出让步,运输公司对颜某的伤情表示遗憾,同时表示会积极筹措资金进行赔付。达成调解协议次日,某运输公司就向颜某付清了赔偿金。拿到赔偿金的颜某表示:“我没有想到我的这个事情能这么顺利。滕州法院的工作做得很细致,让人感到很温馨,按照我之前的预想,这一定是一场马拉松式的诉讼,不仅浪费财力精力,我拿到赔偿款的时间更是遥遥无期。”
滕州法院携手市总工会建立联合调解机制,不断探索劳动争议调解新途径,增强了矛盾化解的灵活性,既充分发挥工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积极作用,又从源头上做好减少诉讼增量工作,节约了司法资源,高效便捷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