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采用互联网庭审方式,在线调解了两起劳动争议再审案件,仅用二十余天彻底化解了纠纷,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王某、李某均在甲公司工作,但未与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甲公司安排下,王某、李某分别与乙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后王某、李某与甲公司因确认劳动关系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发生争议,王某、李某申请仲裁后诉至法院。
两案再审立案后,承办法官李丽、党园园认真查阅案卷、分析案情,及时通过电话联系各方当事人,并建立了微信办案工作群方便当事人提交诉讼材料和交流意见。在充分了解纠纷发生的原因及各方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基础上,承办法官帮助和引导各方当事人厘清事实、化解矛盾,成功促成各方就补偿款数额及支付期限达成一致意见。合议庭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通过互联网庭审方式由各方当事人对和解协议进行在线确认,并根据当事人请求,当天将民事调解书电子送达至各方当事人。两案的高效调解受到了当事人一致好评。
今年以来,枣庄中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积极推行互联网庭审、网上证据交换、网上阅卷、电子送达等便民措施,真正践行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便民宗旨,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下一步,枣庄中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