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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借办理养老保险诈骗老年人 男子获刑3年3个月
作者:唐柳丽 发布时间:2022-06-10 15:50:50
庭审现场。 近日,广西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涉养老诈骗案,以犯诈骗罪对被告人白某某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三万三千元,并责令其退赔诈骗所得赃款。该案是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象山区法院宣判的首例涉养老诈骗案件。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白某某原在象山区开设互帮劳务服务部,其经营范围是为居民提供劳务服务。2019年3月,被告人白某某以帮助办理养老保险的名义,骗取被害人於某某共计6000元,用于个人治病。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白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依法惩处。与前罪犯诈骗罪数罪并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日前该案已判决生效。 法官提醒:当今我国社保制度较为完善,群众的参保意识也在不断加强。一些不法分子利欲熏心,利用老年人不善操作智能手机以及防范意识薄弱的特点,以代办“养老保险”、提供“养老理财”、销售“养老产品”等为名骗取老年群体钱财案件时有发生。在此提醒各位老年人朋友,在办理社保养老业务时要先了解相关政策,通过正规途径办理,切勿轻信他人或某些中介机构代办“养老保险”的“美好”承诺,以免掉入诈骗陷阱,最终得不偿失。此外,对于其他所谓能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开展“养老帮扶”等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他人,涉及金钱交易的多和子女商量,若遇到疑似诈骗活动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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