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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就多彩“司法壮锦” 发出生态保护最强音
——大化县岩滩库区水上巡回法庭生态保护纪实
作者:谭淑芮   发布时间:2022-05-27 15:13:22


  千山万弄群峰巅,库水荡漾千顷碧。广西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岩滩人民法庭位于广西“母亲河”红水河中上游岩滩镇,镇内建设有国家级大型水电站岩滩水电站,拥有千山万弄特色的“湖光山色”旅游风景区。辖区内壮族文化氛围浓厚,人居环境与自然环境浑然天成,交相辉映,是桂西北大地的“两山瑰宝”和蜚声全国的生态旅游目的地。

  织造绿色“司法壮锦”,建起“生态保护大阵地”

  绿色代表生态、环保、可持续。

  岩滩法庭是大化法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司法实践创新基地。近年来,岩滩法庭积极践行“两山”理念,主动融入生态文明建设。2019年,岩滩法庭选派4名干警参与自治县政府清理非法侵占国有林场行动,积极协助岩滩镇、北景镇整治库区环境水质,清理库区水面非法渔业设施,维护红水河水域生态环境安全,支持政府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审判职能的整合,以岩滩法庭为依托,该院组建了专业化审判团队。打造环境资源审判和旅游审判司法实践,作为践行“两山”理念实践创新的重要抓手,倾力打造岩滩法庭成为库区巡回法庭新审判模式,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着力提升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我们聘请了环保部门顾问及岩滩本地生态专家担任特邀调解员。与此同时,注重司法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的协同配合,合力维护环境资源公共利益。”谈及法庭工作特色,岩滩法庭负责人唐秀腾介绍道。库区巡回法庭挂牌成立以来,共审理各类环境资源类案件12件,开展巡回审理8次,开展环境资源普法活动20余场次。

  锻造蓝色“司法壮锦”,建起“营商环境大格局”

  蓝色代表水源、纯正、包容。

  大化素有“中国彩玉石”之乡的美誉,而岩滩的红水河彩玉石则开创了中国赏石文化的新高度。2004年一块名为“烛龙”的岩滩彩玉石以228万元成交,横空出世的彩玉石让这里名声大震,无数采石商与矿业民企慕名而来。

  2018年,大化瑶族自治县组织岩滩法庭在内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行动,依法关闭位于岩滩镇常吉村等4处非法采石场、采矿点。石场停止开采后,矿山岩石裸露,地质环境遭到破坏。2019年,由岩滩镇政府牵头,在该原石场地址举行“生态修复基地”揭牌仪式。该基地集“惩治、教育、修复”为一体,坚持惩戒环境资源破坏与生态环境司法修复相结合,有效实现生态环境损害前后平衡的良性循环,是统筹司法、行政和社会力量协同保护和治理岩滩镇生态环境的一项重大举措。

  “要做到营商环境与生态保护发展兼顾,特别需要人民法庭发挥应有作用。”大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覃勉说道。

  岩滩法庭畅通企业纠纷案件立案、审理、执行的绿色通道,为从源头上化解营商纠纷,强化诉前调解,法官不定期入驻企业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对于诉前调解不了的产业纠纷,及时引导进入诉讼程序,依法快立、快审、快结,通过“定点巡回”“水上法庭”等多种形式巡回审判,确保商业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

  2021年12月,岩滩法庭法官来到岩滩工业园区内规模较大的两家民营企业:广西锐辉矿业有限公司和大化县新亚硅业有限公司,为企业“把脉问诊”。针对企业代表提出的采矿许可证到期、矿坑废弃后生态环境修复及行政机关监管职责的履行问题进行专业解答,同时针对《环境保护法》和大化法院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出的司法服务措施进行普法宣传。

  打造橙色“司法壮锦”,建起“普法宣传大模式”

  橙色代表活力、创新、热情。

  岩滩镇地域广大,山岭水域交错复杂,公路多弯且狭小,群众出行主要依靠船只,以前路况不好时,老百姓来打官司一趟需要半个多小时的车程。“在农村,老弱病残的群众有不少,有私家车的又不多,上镇里一趟十分不方便,尤其是遭遇恶劣天气的时候,更是难上加难。”

  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岩滩法庭把普法工作纳入审判工作的重要一环,积极推行“巡回审判+普法宣传+为民办实事”环境资源审判审理新模式,针对农村群众经常出现的滥伐林木、放火烧山、非法捕捞、非法捕猎、砍伐珍贵植物、捕猎珍稀动物等行为,将案件审理、普法宣传和为民办实事相结 合,积极开展巡回审理,推进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入村、入心、入情”。

  “我们多跑一点,让群众少跑一点。”唐秀腾说。岩滩法庭坚持以“审判法庭”为平台,做到审判、普法两不误。法官们经常深入集镇、企业、村组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将农村院落、企业车间、田间地头等作为以案释法的课堂,实现了开好一庭、树立规范,上好一课、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2020 年 11月,大化法院发布了《岩滩库区里的“水上法庭”》报道,专题报道岩滩库区水上巡回法庭环境保护纪实,被最高法微信公众号采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近三年来,“水上法庭”探索出“一建设四服务”环境司法工作机制,为北景打造“休闲渔业小镇”、岩滩打造“美丽岩滩•宜居乡村”活动,守护岩滩库区“一江碧水、两岸青山”贡献司法力量。近三年审结库区案件438件,服判率100%,通过水上法庭审结48件,同时将“水上法庭”变成“移动法律课堂”,大力开展“送法进码头”“送法进村屯”等活动,组织法官每月定期在各渔港、码头普法宣传、以案释法,提供法律咨询,截至目前,共进行法制宣讲约2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千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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