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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法院坚持“五度” 推进为民办实事出成效
作者:谢璐 发布时间:2022-02-17 14:21:10
2021年以来,广西扶绥县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持续推进,在执法办案中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推出一系列服务群众、解决难题、提高实效的为民惠民利民举措,坚持为民办实事做到“五度”,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2021年,该院共立案受理各类诉讼执行案件7126件,结案6800件,结案率为95.43%,组织诉前调解各类纠纷1914件,法官人均结案311件,结案标的额12.08亿元,在全市法院绩效考评中各项指标总分排第一。 一是诉讼服务再升级,司法为民更有温度。该院主动向社会公开承诺,出台“为民办实事十项服务”承诺和诉讼服务一次办好“5+6”承诺,打通司法便民渠道,让矛盾纠纷一次性解决。强化便民利民措施,发挥窗口服务优势,通过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文明用语,将便利落到实处。信息化助推为民服务,加强科技运用,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自助服务诉讼一体机、查询一体机,提高办事效率。 二是审执效能再提升,司法为民更有深度。该院立足法院职责定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树一方正气、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工作主线,有力有效推进法治扶绥、平安扶绥建设。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准确运用刑事法律政策,依法惩处刑事犯罪,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加强对各类企业和经营主体权益保护,促进形成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深入推进联合惩戒,强化审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2021年共审结涉企民商事案件1484件,执结涉企执行案件1409件,执行到位标的2.15亿元,其中涉金融机构案件执行到位案款1.6亿元。 三是诉源治理再深入,司法为民更有力度。该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县11个乡镇依托各司法所设立“法官工作站”,136个行政村(社区)设立“一村一法官”联系点,构建“人民法庭+乡镇站所、网格员、都老”等联动调解机制,创新“法官+都老”调解法,形成“群众说事、都老说理、法官说法”的乡村治理机制,打造独具本域特色的诉源治理“扶绥模式”,达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镇”的基层诉源治理效果。2021年,该院共诉前委派调解2542件,诉中委派调解115件,调解成功2009件,调解成功率75.58%。 四是多元解纷再发力,司法为民更有速度。该院积极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推行“互联网+多元调解”智慧型服务模式,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三进”的基础上,结合本地三大产业园区域特点,创新增加进园区、进企业等内容,优化升级为具有扶绥特色的“五进”工作,向基层延伸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协同构建基层预防化解纠纷网络,形成党政领导、政法牵头、司法推动、多方参与、社会协同、专群齐动、法治保障的在线调解工作格局,有效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是普法触角再扩展,司法为民更有宽度。该院积极开展法治巡回宣讲,多渠道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利用多媒介开展普法宣传,积极传播法治正能量,通过送法进学校、社区、村屯、企业等法律活动,进一步推动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促进法治扶绥建设。强化判后答疑,始终把法律释明和说理规劝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始终,加大巡回办案力度,在办结案件的同时完成对当事人的普法教育,达到办结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扶绥县法院将继续坚持“树一方正气、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工作主线,着力推进平安扶绥、法治扶绥建设,服务“加快建设广西县域经济第一强县”发展和大局,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用司法诚意换群众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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