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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赖上公租房 强制腾退护公平
发布时间:2022-05-05 13:53:20
强制开锁。 执行法官布置行动任务。 公共租赁性住房是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提供的政策性安置住房。但理应不断流转、保障更多人需求的公租房,却出现了一些“赖租客”,拖欠租金、无故占房,不仅给公租房管理带来了很大困难,也侵害了其他轮候者的权益。4月26日上午,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强制腾退本县明月小区公租房一套,并将房子移交给申请执行人恭城瑶族自治县某实业有限公司。 王某2016年起经向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得以租赁公租房,月租金人民币130元。2018年下半年至今,王某无故不缴纳租金,严重影响了公租房的有效流转使用。2020年,恭城某实业公司根据《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有偿出让我县公租房经营管理权的批复》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权转让合同》,获得对公租房的经营管理权。经催收,王某拒不缴纳租金,恭城某实业公司遂将其诉至该院,该院判决后其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22年3月2日,申请执行人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张贴强制腾空公告。限期自行腾退无果后,该院决定依法进行强制腾退。 执行现场,执行干警对房屋内物品逐一清点打包、登记造册、张贴封条,执行过程视频拍照、全程记录,最后将物品转运至由申请人提供的保管场地,房屋清理腾退完毕,顺利交付申请执行人管理使用。整个过程既有执行力度,又有执行温度,不仅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也为围观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宣传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一步,该院执行局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用足用活执行措施,坚持文明善意执行理念,全力以赴、攻坚克难,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切实提升执行威慑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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