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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法院:上门立案解民忧 释法说理促和谐
作者:钟金梅 发布时间:2022-04-02 15:02:15
法院干警上门为老人办理立案。 近年来,广西平乐县人民法院致力于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立案服务”,为行动困难等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上门立案指导服务,着力打造一支高效为民的诉讼服务队伍,使诉讼更便捷,让司法更亲民。 前不久,平乐县同安镇华山村委工作人员拨通了平乐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电话,反映辖区内有位老人因身体患有多种疾病导致腿脚不便,无法前往诉讼服务中心提起诉讼。老人家生育五个儿子两个女儿,但儿子们互相推诿,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也没有给付过赡养费,经过村委调解仍未能达成赡养协议。于是村委想通过法院介入解决这起纠纷,特意打电话询问看看是否能够起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在了解到这些情况后,诉讼服务中心干警考虑到当事人的特殊情况,决定到村里为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并做诉前调解工作。在老人家中,法院干警先是仔细询问当事人的家庭情况和诉求,在掌握了纠纷的基本情况后,法院干警一边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一边对赡养纠纷进行释法明理。经过诉讼服务中心干警耐心仔细的前期指导工作,老人家明确了自己诉求,也基本掌握了该如何立案打官司的流程。该案的立案手续在老人家中当场办理完结,当事人对平乐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的上门立案服务表示感谢。 平乐县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老、弱、病、残或身处边远地区的群众提供面对面上门立案服务,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的诉讼需求,有利于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在未来的工作中,平乐县法院继续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努力让人民群众享受到高效优质温暖的司法审判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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