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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作者:范丹 张伟锋 发布时间:2022-03-09 15:03:46
近日,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件。 刘某诉余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于2020年9月15日经宁化法院判决,要求余某在限期内支付刘某工程款311821元及逾期利息22806元;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尚欠工程款范围内对上述工程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余某未按期履行义务,刘某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余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要求其尽快履行法定义务。2021年11月,余某支付刘某50000元,并承诺2021年年底前再支付100000元给刘某。但到期后,余某并未履行承诺,且销声匿迹。案件进展至此,执行法官并没有结束执行工作,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余某的财产情况,并冻结了其银行帐号,但冻结款项仍不足本案的执行标的额。 3月4日,得知被执行人行踪后,执行干警赶赴福州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向其释法明理,为其剖析利弊,并告知若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自己将会面临的信誉问题。最终,余某迫于法律威慑,当场将50000元执行款打至申请人刘某帐户,并就剩余执行款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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