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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网络时代侵犯人格权犯罪行为
作者:于子茹 发布时间:2022-02-21 13:48:54
新闻发布会现场。 记者从最高检2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9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嫌侮辱罪、诽谤罪犯罪嫌疑人168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嫌疑人12410人,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犯罪嫌疑人12人;共起诉涉嫌侮辱罪、诽谤罪被告人213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告人21923人,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被告人15人。 一直以来,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人格权保护,通过“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对公民的人格权提供了全方位的司法保护。民法典的颁布实施,进一步丰富了人格权刑事司法保护的范围和内涵,赋予了检察机关更重的法治责任。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介绍,对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侵犯人格权犯罪案件,最高检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督办、跟踪指导,针对不同案件特点,依法灵活把握政策与法律运用,严把案件质量标准,督办指导了“辣笔小球”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系列案,“杭州女子取快递被诽谤案”等各类侵犯人格权犯罪案件30余件。 “网络诽谤犯罪被害人维权成本高,尤其是单凭一己之力维权难度是非常大的,通过自诉救济面临‘取证难、举证难、证明难’的现实困境。”苗生明表示,最高检正联合最高法、公安部研究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进一步明确“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自诉与公诉的程序衔接等问题,以更好地指导办理诽谤犯罪案件。 在新闻发布会上,还发布了最高检第三十四批指导性案例。这批案例共有5个,主要侧重精神性人格权的刑事保护,是首次以人格权刑事司法保护为主题的指导性案例。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副厅长罗庆东说,发布的这5个案例都不是孤立的个案,都是一类不良社会现象在刑事案件上的折射,对在刑事政策的把握、法律适用的理解,以及证据审查判断等方面都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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