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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法院:持续推进诉源治理 促进诉前化解纠纷
作者:苏松茂 发布时间:2022-01-28 15:27:27
多元化纠纷联调工作站。 上门调解。 2021年初,在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工作安排部署会上,党组书记、党长崔浩强调,将案源诉源治理作为2021年一项重要工作来持续推进。一年来,荥阳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按照党组工作安排,积极向市委政法委汇报,通过委托调解、委派调解、特邀调解等方式,实现大量矛盾纠纷诉前、诉外化解。2021年通过诉前调解成功调解案件2703件,占当年办理民商事案件的22.2%,诉源治理初显成效。 构建“诉前+诉外”多元共治工作格局 强化诉前调解组织方面,荥阳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6个诉前调解工作室,选任调解工作丰富的12名老同志担任调解员,配备3个员额法官办案团队,并按照“1:1”要求为调解员和员额法官配备法官助理或书记员,搭建起荥阳法院诉前调解基本组织。2021年以来,调解员人均调成案件140余件,3名员额法官人均办理司法确认、民事速裁等类型案件近600件。 诉外调解组织对接方面,荥阳法院与省工商联、司法局、律所等部门进行沟通和对接,在诉讼服务中心分别设立省工商联驻法院调解工作室、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工作室、律师调解工作室等专业调解室,省工商联、司法局、律所每天分别安排近10名调解员、律师常驻工作室开展工作。除了邀请调解员参与日常的调解外,还将适宜由律师、调解员进行调解的案件,以委托、委派的形式转到工作室进行调解,如对涉及延期交房等涉及房地产公司的案件,委托到省工商联驻法院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搭建“线下+线上”共同发力工作平台 在线下,荥阳法院以本院“6个调解工作室+3个法官办案团队”和诉外“3个专业工作室”为基础,形成诉前调解线下工作基本框架。同时,将加强管理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抓手,出台考核办法,明确最低结案任务数,每月对调解员工作量进行量化打分和总结讲评,评选调解标兵,有效调动工作积极性。 在线上,荥阳法院依托最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和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诉前调解,积极与乡镇、行业调解组织进行对接,目前在调解平台现已注册调解组织40个,调解人员37名,道交一体化平台聘请特邀调解员2名,形成诉前调解线下工作基本框架。加强宣传引导,在立案大厅摆放宣传板面,设置专业引导员向到院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积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多元调解平台解决纠纷,全年导入调解平台案件9374件,占新收民事案件的73.4%。 优化“调解+确认”高效快办工作机制 荥阳法院实行“调解+司法确认”快办模式,把矛盾纠纷尽量化解在萌芽,消化在诉前。该院加强委托、委派调解工作,涉及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邀请当事人所在村委干部、人民调解员参与,涉及企业纠纷案件,委托省工商联驻法院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积极拓宽司法确认适用范围,实现诉前调解与司法确认的有效衔接,对调解成功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促进社会矛盾化解。2021年共受理司法确认申请612件,司法确认612件。 推进“维稳+便民”服务大局工作基调
在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荥阳法院始终秉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推进“最多跑一地、一码解纠纷”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依托信息平台,对分流的矛盾纠纷进行数据对接,需要由法院处理的纠纷及时分派到法院处理,需要分流到相关基层组织办理的,通过信息平台进行分流交办。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主动上门调解,既能深入了解案情,又方便群众,减轻群众负担。加大法治宣传,对涉及物业纠纷等多发性案件,带案下访,深入到群众中,了解群众诉求,对物业公司和社区群众开展精准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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