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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法院:司法救助化顽案 人文关怀暖人心
作者:王柯亮 发布时间:2022-01-12 13:49:00
近日,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通过执行司法救助方式,妥善化解了一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顽案,让年过六旬的申请人张某结束了漫长的维权路,也让其感受到了司法人文的温暖关怀。 2006年7月24日,张某的丈夫许某因一场交通事故引发了一场官司。当年瑞昌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柯某、何某在判决生效后赔偿张某夫妇79792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3280元。可判决生效后,两被告未依法履行义务。原告张某夫妇遂于2007年1月23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办案人员穷尽了各种执行措施,但苦于两被执行人都生活在农村,家庭比较困难,均未发现他们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和有价值的执行线索,此案便一直搁置。 在后续执行中,办案人员经调查走访,发现被执行人何某自发生车祸后全家外出务工至今没有音讯。柯某被采取多种强制措施后,因家庭贫困只履行了2800元赔偿款。事发后,申请执行人张某为丈夫治疗花费了巨额资金,此时已负债累累,家庭变得越来越困难。眼下赔偿款无法执行到位,张某不得已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想得到社会的帮助和支持。 经村委会、街道办事处核实,瑞昌市法院审查,建议给予张某司法救助,切实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瑞昌市法院及时为张某申请发放司法救助金,有效缓解了张某的经济困境,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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