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富川法院集中发放司法救助金 暖民心解民忧
作者:张奎星 发布时间:2021-10-08 14:31:56
当事人领取司法救助金。 9月30日上午,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联合开展国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活动。当天,富川法院为31个案件31名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困难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2.3362万元。 陀某某等人4人作为本次司法救助金申请人代表。她们4人均曾是富川某鞋业加工坊的员工,2019年5月至7月在工坊上班,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三个月后工坊关门停工,她们仅收到500元转账,5月至7月的工资一直未发放。陀某某与其他11名员工在工作微信群多次催要工资无果后,向富川瑶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根据仲裁裁决,该鞋业加工坊应支付陀某某等11人拖欠工资款。 因该鞋业加工坊并未按期履行,陀某某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于是向被执行人发出了限制消费令并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除了富川某鞋业加工坊劳动争议一案的11人,还有其他涉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健康权纠纷等涉民生案件的困难申请人,均是常年以打零工为生,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生活拮据,他们被拖欠的工资、经济补偿金无法获得支付,导致他们家庭生活陷入困难。收到陀某某等31人递交的司法救助申请后,富川法院认真审核,认为其符合获得司法救助的法定条件,并向其发放司法救助金。在领取到司法救助金后,陀某某等人的脸上终于露出了喜悦的笑容。 富川法院副院长黄正强表示:“群众困难牵动着我们每个人心,我们希望司法救助不仅能缓解你们的生活窘境,也能给你们带来信心与希望。”他希望申请执行人在今后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相信法院会依法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富川法院以发放司法救助金为契机,不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2021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执行案件921件,执结750件,结案率为81.5%,执行完毕率23.51%,执行到位金额4074万元,切实解决涉案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每一次执行中感受到司法公平正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