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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法院宣判涉恶案 被告人一审被判寻衅滋事罪
发布时间:2022-01-04 14:26:16
继对以鲍某海为首要分子、汪某等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涉恶案判决后,近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对该犯罪集团的另一重要成员被告人李某涉恶案进行公开宣判,以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明知鲍某海(已判决)未经审批登记,以双赢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赢公司”)名义对外高利放贷。当借款人无力还款时,鲍某海指使被告人李某、汪某(已判决)等人聚众造势,以随意辱骂、威胁、恐吓、断电、堵门、驱赶从业人员、派员据守、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滋扰、纠缠、哄闹借款人及担保人,无果后由鲍某海再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直至强制执行,达到非法占有借款人高额利息目的。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伙同鲍某海、汪某等人有组织地实施了对孙某、刘某等人高利放贷非法催收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宣州区水阳镇、狸桥镇区域内的人民群众产生心理恐惧、形成心理强制,使被害群众不敢控告、不敢举证、被迫妥协,严重影响了被害群众正常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经济秩序,形成了以鲍某海为首要分子、汪某及被告人李某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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