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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寻衅滋事 乐业县三人涉恶案件公开审理
作者:陈毅升 满冬平   发布时间:2021-09-30 10:43:46


庭审现场。
  9月27日,广西乐业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韦某等3人涉恶犯罪一案。该案由乐业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陆权诗担任审判长,乐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钊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韦某、黎某、吴某等3人为开展高利贷业务,形成相对固定组织。他们通过共同实施敲诈勒索、诈骗、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等多次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当地社会、经济、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该由乐业县公安局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乐业县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事实后,于2021年6月30日向法院提起公诉。

  由于本案案情复杂,庭审持续一天进行。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有关证据进行了充分的质证、辩论,并对案件具体情节的认定、法律适用等发表了意见。合议庭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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