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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件案件是怎样减少的?
——河北孟村法院强化服务职能实现矛盾纠纷成诉率和发生率双下降 作者:黎明 张晔 发布时间:2021-12-15 16:04:37
今年以来,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搭建平台,通过建立完善“一站一室一机制”即诉讼服务站、乡村调解室和诉前调解机制,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取得良好成效。 在全国法院系统受理案件数普遍上升的背景下,截至到2021年11月30日,孟村县法院新收一审民事、执行、行政、刑事案件2897件,比历史同期最高值的案件数量减少了546件,收案率下降15.8%,但结案率等指标却明显改进。 孟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栗保东多次在会议上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要求,切实落实“纠纷化解在诉前,让矛盾纠纷止步”这一目标,强化诉讼服务与诉前调解分流功能,推动规范化、常态化和信息化建设,实现收案总量下降、涉诉信访总量下降、案件上诉率下降和平均审理天数下降的“四降”目标。 在工作中,孟村法院党组一班人在党组书记、院长栗保东带领下客观分析形势,自觉转变理念,创新办案模式,全面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水平,以自我革命的勇气破解司法难题。该院在全省率先成立了覆盖全县6个乡镇的诉讼服务站,并初步形成品牌影响力,促进了纠纷多元化解。对于无法在法院外以非诉方式化解的纠纷,则通过先行调解与审判对接机制,直接将大量简易纠纷解决在庭审开始前阶段,大大提高了纠纷解决效率,方便了群众诉讼。在此基础上以专职调解员和法官为依托,创新调解工作机制、审判工作机制和司法确认协作机制,形成审判执行部门与人民调解组织、行政机关的联动,推动了矛盾纠纷在法院外以非诉方式解决,起到了社会治理调节器、减压阀的作用。 那么孟村县法院的具体举措是什么? 546件案件是怎样减少的呢? 建立诉讼服务站,诉讼前化解纠纷 孟村法院在办案法官相对有限的情况下,如何通过各种机制来化解分流案件呢?笔者了解到,2021年3月22日,在全县6个乡镇成立了诉讼服务站,将立案、诉讼服务、诉前调解等服务送到了群众家门口,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推向了基层一线。424起纠纷被“挡”在了法院门外,化解在了诉讼前,让本应当以超过10%速度增长的案件实现了下降,收案量较2020年同期减少13.66%,受理案件数量的下降,说明多元解纷真正发挥了效果,机制创新符合了社会的实际需求。也说明诉讼服务站是密切联系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有效途径,是化解矛盾、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有效办法,是来之于实践,又指导实践的创新举措。诉讼服务站也被打造成为群众满意的窗口、沟通的桥梁、联系的纽带,从而实现了诉讼“零跑腿”的喜人局面。 诉讼服务站运行以来,有效减少了民商案件增量,使诉源治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实现了便民、利民、惠民的司法目标。在工作中主要是这样做的,一是诉讼服务站引入互联网信息化模式,每个诉讼服务站在醒目位置放置了立案流程、交纳诉讼费标准、案件诉讼指引等诉讼指南供群众查阅。同时开通电话咨询专线,一键拨号即可连接法院立案庭,开展诉讼指导、法律咨询等工作,有效保障了群众的诉讼服务需求。服务站挂牌成立以来,接到电话咨询300余次,开展普法宣传10余次,现场解答法律问题600余次,发放诉讼指南3000余份。二是社会主体多元参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构建了以诉讼服务站点为支撑,纵向延伸至乡镇、村社,横向对接基层综治单位的基层解纷服务体系。以高寨镇为试点,在其辖区村庄设立23个“乡村调解室”,将矛盾化解关口前移到村,排查矛盾,化解纠纷,维护基层和谐稳定。并派驻业务精通的法官助理作为诉讼服务站负责人,不定期到站开展法律咨询、调解指导、司法确认、调解员培训工作,指导调解员熟悉诉调对接操作流程、撰写调解协议,使调解工作更为规范化、便捷化、有效化。诉讼服务站还充分发挥了从百姓中来,到百姓中去的优势,为群众实打实解决纠纷,如高寨镇乡村调解室共成功化解60余件积怨较深、时间长久的矛盾纠纷。三是以 “一轴八员”工作机制、“冀时调”线上平台为端口,推动了矛盾纠纷诉前调解。例如有的案件经过诉讼服务站人民调解员多次调解,深入沟通的方式,找到矛盾双方的积怨点、利益平衡点,促成调解,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后,依法申请司法确认。2021年诉讼服务站自收纠纷38件,化解成功38件,快捷办理司法确认16件。四是针对多发的纠纷,诉讼服务站不断畅通对接渠道,主动了解司法需求,积极引导纠纷梯次滤化,通过个案示范化解的方式,快速妥善化解纷争,减少诉累。对群体性物业纠纷典型个案先行立案审理,依法及时作出裁判,待裁判生效后再对其他案件批量进行调处,共促成该类纠纷诉前化解120余件。同时就案件调解和审理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发出司法建议,预防、减少此类纠纷的发生。另外诉讼服务站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职能,和法院司法调解在一起,构建大调解模式,有效分流部分案件。目前已构建起“一心多点,全域覆盖,联网运行,就近服务”的诉讼服务网络。 推进“智慧法院”建设,诉讼业务网上办理 2021年以来,孟村法院强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坚持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服务司法改革的重要支撑,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部门,细化具体工作任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化的司法需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首先是创新“互联网+立案”模式,通过网上立案平台,完成网上立案、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立案、自助查询、咨询、阅卷、事项申请、跨域立案、扫二维码缴费等业务,同时在醒目位置放置立案流程、交纳诉讼费标准、案件诉讼指引等诉讼指南供群众查阅。开通电话咨询专线,一键拨号即可连接法院立案庭,进行法律咨询,让当事人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次通办,有效保障了群众的诉讼服务需求,实现当事人诉讼“零跑腿”,过去人满为患的现象已彻底消失。其次是集约化办理各类法律文书的送达工作。诉讼文书在审执团队与司法警察送达团队之间流转、全程留痕。对预留邮箱、微信的当事人直接完成法律文书电子送达,有效破解了“送达难”。在此基础上完善诉讼服务中心职能。诉讼服务中心配备了自助查询服务终端等智能设施,为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司法服务,满足了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司法需求。再者是运用先进的人工智能技术,为审判执行提供精准高效的辅助办案支持。通过司法信息化,挖掘司法大数据,匹配推送案件相关信息,打造融合审判、执行和信访等核心应用系统的网络数据及丰富的案例资源,避免了同案不同判,确保了司法公正。并充分利用人民法院信息化海量数据记录信息,将当事人在法院的全部业务行为收集记录,实现痕迹信息的全面采集、梳理、关联和流转,为当事人提供多渠道、无差别、全流程的标准化服务,真正让当事人体会到了规范高效的司法服务。 加强法官联系人工作,及时进行诉讼风险提示 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开展“法官联系人进企业”活动,了解企业在司法领域遇到的问题困难,为企业提供相关法律咨询等司法服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与辖区110余家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团体建立联系,定期进行走访430余次,解答问题100余次。针对走访过程中发现的企业存在的问题,制作法律风险提示书,涵盖企业风险点10余个,需防范的法律风险100余条,提高了企业规避经营风险能力。首先是帮助企业加强风险评估预判。针对涉企集中多发案件,发挥法官联系人作用,积极推行多元化解机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提高诉前保全意识,推动纠纷及时解决,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减少诉累。其次注重依法维权。注意劳务用工问题中的纠纷风险点,督促企业与用工对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提示合同到期后及时续签、工伤认定时间、地点等。同时加强联络沟通。持续关注企业的发展状况,企业遇到法律问题或诉讼前及时与法院沟通,法院努力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和法律帮助。并加强宣传。结合发生在省内、市内相关案件教训,向企业提出加强企业管理监督的司法建议,堵塞监管漏洞。针对企业存在的廉政风险和监督管理漏洞,帮助企业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筑牢制度铁笼,消除制度监督的“真空领域”,为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源头上减少“民告官” 行政争议频发,是社会治理面临的难题与痛点。孟村法院将司法定分止争的职能优势与政府社会管理职能有机结合,建立健全行政争议“多元调解前置、法院诉讼断后”纠纷解决体系,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截至目前已诉前调解化解行政争议案件13件。 对行政争议不简单地一判了之,更不盲目地‘和稀泥’,“各唱各的调、各拉各的套”,以改革思维和法治手段填补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性空缺,通过整合纠纷化解资源,把非诉机制挺在前面,把纠纷嵌入源头预防,通过微信群、公众号等新媒体推送行政争议案件化解典型案例及政策解读等信息报道30多条,增强行政机关法律意识。在此基础上落实府院联动、部门联调等工作机制,做好行政争议案件的风险评估以及判后息诉等,使行政争议得到精准化解。主动摸排潜在的官民纠纷,整合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力量,构建“一站式”调解模式。引导群众选择成本低、对抗性弱、利于修复关系的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纠纷。同时安排专业调解人员及时介入,让有关行政机关及时说明案情,进行面对面或背靠背的调解,通过厘清事实、答疑解惑、规范引导,力争促成行政争议双方达成和解,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案件进入司法渠道。为更好地向来访群众释法解惑,从人大代表、人民调解员等人中聘任20名特邀调解员,形成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行政争议调解体系。并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兼顾群众切身利益,为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出具法律意见,确保调解工作依法依规进行,从而推动行政争议在法治轨道上化解,有效减少了行政争议案件数量和信访案件发生率。同时加强对重点、敏感的行政争议案件的风险评估、信访维稳与舆情应对及化解工作,定期将行政争议案件化解情况汇总梳理和分析,向党委报告。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诉讼前端、萌芽状态,有效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以‘事前规范’减少‘事后诉讼’、以‘调解’减少‘诉讼’、以‘案结事了’减少‘官司怨气’、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典型案例示范指引,减少案件发生、成诉率 积极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并借力新媒体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的优势,通过线上线下、纸质媒体与网络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将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典型案件进行宣传发布,扩大案件影响引导作用,达到规范、引导公众行为的良好社会效果。 首先精心筛选一批典型的、具有一定指导意义的案例在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解决群众生活中常见问题。其次开展走访讲法。选派干警到乡镇,与部分乡镇干部、商会以及企业代表,进行环境污染案例的宣讲。选取典型物业合同纠纷案例前往社区居委会进行宣传,发放案例宣传册100余份,提高了群众懂法、守法意识。再者针对节日聚餐安全温馨提示。在报刊登发布《双节将至安全聚餐》案例。通过讲述节日朋友聚餐,因同饮者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导致死亡悲剧发生,同饮者被判承担责任的问题,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节日聚餐文化。同时加强平时普法工作,在案件调解中以案释法,利用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婚姻纠纷等案件的调解,以案讲法的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引导群众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从而从源头上减少案件发生率。 注重经验总结,工作做在平时 及时总结经验,走出传统的关于调解工作的认识误区,树立新的调解工作理念,把调解贯穿于审判全过程,不放过任何一个调解机会。针对一些容易引起矛盾激化和上访的案件,首先对当事人做安抚工作,引导依法解决,说明法院一定会公正处理,经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避免出现“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的被动局面,其次建立完善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厘出一条化解矛盾纠纷的高效网络。对可能引发信访的疑难复杂案件,共同分析研判,厘清办案思路,掌握诉讼预期,舒缓对立焦躁情绪。与此同时根据依法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光靠法院的力量略显不足的情况,与基层单位结对联动,动员聘请群众调解能人担任法治宣传员、司法调解员、人民陪审员主动参与疑难复杂案件化解,就地消除隐患,取得合心合力的效果。 以上这一组组数字当中,隐藏着法院人不畏酷暑严寒、艰辛付出的故事,笔者如果从头说起,恐怕一时半会儿也不会说完。但是俗话说“众人拾柴火焰高”,法院受理案件数量的下降,说明多元解纷真正发挥了效果,机制创新符合了社会的实际需求。但这成绩的取得要充分依靠所有人发挥力量,进一步完善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相结合的调解格局,优化联通机制,打通与人民群众沟通的脉络,及时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纠纷就地解”,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奠定良好的基础。孟村法院也将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公平正义,坚持司法为民,增强工作执行力,继续前行在新的司法为民道路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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