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河北省孟村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上级法院关于“集中执行百日攻坚”的工作部署,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近日,孟村法院成功运用执行攻坚的强大声势,督促被执行人主动搬离并腾空涉案房屋,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杨某诉佟某物权纠纷一案经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判令佟某在15日内搬离涉案房屋。判决生效后,佟某未履行搬离义务,杨某遂向孟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8月17日执行立案后,承办执行法官多次上门督促佟某腾空涉案房屋,佟某扬言称涉案房屋内有贵重物品,拒不配合执行。为尽快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孟村法院将此“骨头案”纳入了执行攻坚的任务清单。2021年11月3日孟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栗保东签发腾空公告,并亲自坐镇指挥中心,以移动执行直播的方式指导送达组送达腾空公告。执行法官再次严肃说明了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并告知被执行人强制腾退所造成的一切财产损失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被执行人佟某摄于法院强大的执行力度,立即表示会在5日内主动搬离涉案房屋。孟村法院在2021年11月8日顺利将涉案房屋交付杨某,本案执行完毕。
该案系孟村法院开展“集中执行百日攻坚”活动的典型成果。自活动开展以来,孟村法院对县城和辖区各乡镇的重点案件进行了集中攻坚,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督促一大批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或报告了财产。
孟村法院将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合理布局攻坚力量,努力打造“难案集中攻坚、易案快速办结”的执行办案新格局,提升司法服务大局的能力,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