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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仙法院强制执行腾退被霸占住房
作者:王晶   发布时间:2021-11-10 16:59:07


执行现场。
执行现场。

    近日,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来到苏仙区栖凤渡镇,对被执行人李某中强行霸占的房屋进行强制执行,依法把房屋交还给房屋所有人李某秋。

  2019年5月,因李某中霸占了新农村建设“拆旧建新”分配给李某秋的住房,李某秋起诉至法院。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法院最终判决李某中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将无权占有的这栋住房返还给李某秋。判决生效,李某中拒绝搬出住房。无奈,李某秋向苏仙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考虑到双方都是同村人,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该院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当地镇、村干部,尝试做通李某中的思想工作,同时与李某中的家人取得联系,希望他们帮助劝服李某中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多次调解,李某中仍然不愿意将住房返还。于是,苏仙区法院决定强制腾房。

  为防止意外发生,该院在强制执行前做了详细周密的安排部署,提前与当地镇、村干部联系,在镇、村干部以及当地公安干警的配合下,在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见证下,该院顺利腾空房屋,并把新安装房门钥匙交到李某秋手里。至此,这起返还原物纠纷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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